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给予另一位作家很大灵感,1750年代的法国作家珍妮-玛丽·里普林斯·博蒙夫人。维伦纽夫的受众主要是成年人,而博蒙是孩子们,所以她大刀阔斧地改编了这个故事。
其中最关键的一处就是野兽每晚问的:“你愿意跟我睡觉吗?”改成了“你愿意嫁给我吗?”
前者是原始x欲,后者是天真幻想,这两种形式无论哪种,都有人为之着魔,信之传之。
1771年
法国作家马蒙泰尔和法国作曲家格雷特里合作了《美女与野兽》歌剧版本《zemireetazor》。再后来根据《美女与野兽》改编的电影十分繁多,但大都是黑暗恐怖版本的。直到1991年被迪士尼改编成动画片,这部迪士尼版的《美女与野兽》,被提名奥斯卡最佳动画片的,也是第一步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提名的动画片。从此以后《美女与野兽》就变成了一个童话故事。
实际上还有另外一种说法,就是《美女与野兽》的原型来自于一个西班牙少年,他叫petrusgonsalvus,1537年,petrus一出生就浑身是毛。
这种病的学名是阿姆布拉斯综合征,又称先天性多毛症。这是一种极其罕见的遗传疾病,常具有家族因素,由常染色体的畸变所引起,并具有隔代遗传的倾向。
从中世纪以来关于这种病的记载仅仅只有50例,而petrus就是第一个被记载患有多毛症的“半狼人”。
在那时,欧洲的皇室贵族曾经以拥有特别的物种作为一种身份的象征。于是,petrus的父亲决定将自己年仅10岁的儿子当做礼物,献给法国国王亨利二世。
法国王室的贵族们见到petrus后完全震惊了,他们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半人半兽。一边是好奇心理的作祟,另一边又十分担心petrus会兽性大发。
于是他们决定将petrus圈养在皇家动物园里。
他们期待这个还是孩子的“半兽人”早日露出獠牙,爆发兽性,这样他们就能像观看斗兽表演一样,拿petrus当做消遣。然而后面发现这个孩子不过是个长了毛的人之后,他们觉得毫无乐趣,于是教授个这个孩子知识与礼节,让他成为一个懂文明的怪物。
为了让这种多毛的“怪物”能有后代,成为礼物送出去,于是王太后坚持要给petrus找到妻子,后面找到了这样一个打破世俗偏见的女人,不过下场很惨,生的孩子有四个有阿姆布拉斯综合征,被送给了欧洲其他贵族……
第071章夏洛克还是夏洛克?
世间的很多事物,追求时候的兴致总要比享用时候的兴致浓烈。——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
……
清风拂过月桂树的碧绿的树冠,在草地上撒下婆娑的树影,成默从三个美女的环绕下走进这株百年月桂的阴影中,还是在老地方坐了下来。
要说成默对漂亮女性一丝都不心动那也是不正确的,毕竟那是两性吸引那是人类灵魂深处的本能。成默的高冷是建立在生存的压力以及充分的自知之明上,不做无意义的事情,是成默从小就有的特征。
他随时会歇菜的身体告诉他必须最有效的使用自己,并且克制住不切实际的想法。
颜亦童亦步亦趋的跟着成默到了树荫底下,见成默坐了下来,便从口袋里掏了一包纸巾出来,全部展开铺在了成默身边的草地上,接着也坐了下来,弯起了纤细的腰肢,将膝盖曲了起来,然后将她的爆炸头偏放在膝盖上说道:“喂!夏洛克,我们认识一下——我叫颜亦童,你可以叫我童童……”
成默理都没有理颜亦童,从自己那个深棕色的背包里拿出一本黑色封底蔚蓝色地球在一角的英文原版《themysteriousuniverse》(《神秘的宇宙》),掏出耳机戴上,开始看书。
一副现在的我你高攀不起的样子,根本不刁颜亦童。
颜亦童没料到成默这么冷酷,看了眼成默手中的英文原版书,心道:装成一脸冷漠清高的样子,实际上还是在乎外人的看法的吧?要不然干嘛带本纯英文书来装b呢?
成默真不是故意拿英文版本的来装b,而是因为他最近因为载体的原因一直在看关于宇宙的书籍,他确定载体不属于人类本身的科技,所以需要从其他侧面来了解一些信息,而这本由著名数学家和物理学家詹姆士·金斯在1930写的著作,目前没有中译版本,所以成默只能看英文原版。
颜亦童这种天不怕地怕的个性,怎么可能让成默这个“猎物”反客为主占据上风,于是也不管礼貌不礼貌,素质不素质,伸手将成默的耳机摘了一个下来,戴在了自己的耳朵里,想引的成默和她说话,就算是吵架也行。
结果颜亦童刚把耳机放进耳廓,顿时耳膜里就有下雨的声音在轻轻的跳动,和她想象的任何音乐都不一样,叫她有些意外,她睡觉的时候也喜欢听着雨声睡觉,不过不像成默这样,单纯的只是听雨声,她一般都是听的有雨声的纯音乐。
此刻她第一次听到纯雨声,感觉十分的惊艳,耳朵里面只有时大时小的潇潇雨声以及隐隐的雷声,雷声像是飞机划过天幕,略微有些刺耳,但是它可以使人忽略噪杂的环境,雨声淅淅沥沥连绵不绝,闭上眼睛让就能看见深蓝的蜿蜒海岸边一栋灯火通明的房子……
颜亦童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聆听,成默也没有理会她,于是两个人就这样坐在一株拥有巨大树冠的月桂树下不言不语,像是身处四下无人的空旷荒野,身边是篝火与帐篷,放眼望去只有一片茫茫的雨幕,随着冷风吹的雨势飘摇,颜亦童抬起头来,像是就能看见两只飞鸟在风雨中盘旋。
颜亦童侧头就能看见成默冷寂如青铜雕塑一般的脸,这让耳膜里的雨点更加的冻人,这一瞬间,莫名的她心里有根弦,被轻轻的拨了一下,像是午夜的钟声越过十二点,又像是黑暗的房间里的灯被按开了开关。
这个时候颜亦童还不知道这就是所谓的“心动”的感觉,以为不过是耳机里的音乐对了版。
颜亦童道:“喂!夏洛克……你看的这是什么书?”
大旱三年,颗粒无收,百姓在生死边缘苦苦挣扎。姚家有女,身负重伤,奄奄一息。一群人等着分而食之现代女孩,五星级大厨姚灵穿越来了,击退恶人。捡到一个病娇男人,附带小正太,从此深处绝境的姚家人过上了顿顿吃肉,穿新衣,建大房子,数钱数到手软的日子。听说摄政王的夫人是个粗鲁的乡下人,一顿能干两碗饭。小皇帝谁在编排我...
时间这个词是人创造出来的,但掌控不了。时间是一直向前的,你确定真的能回到过去吗?当你真的能回到过去,你会当你一个旁观者,还是同陆祯一样去改变不满意的地方?...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叶云,本是一小小的外卖员,却因为自己没钱,女友为了钱跟别人跑了,自己也被疯狂羞辱。幸好获得万界外卖系统,从此送外卖可以获得李逵的怪力,送外卖可以获得全球限量跑车型摩托。从此叶云开始骑上了自己心爱的小摩托开始去外界送外卖到处装逼的旅程。...
末世大佬姜丝跟丧尸皇同归于尽,身穿阿贝尔星际。阿贝尔星系人口却一直下降,200年没有新人口诞生。新来原始物种姜丝具有100的生育值,意味着打一炮双响,这还了得?于是姜丝找了帝国不孕不育亲王兼元帅做老公,仗着不用生孩子一心搞事业,成了种植大师,药剂大师,古文大师,一天姜丝呕吐不止,肚里怀崽的信息通过光脑进了生育库,整个星际沸腾了,200年了,终于有崽了,姜丝瞬间成了真正的星际团宠...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