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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喝了酒,黎也大概会觉得自己疯了,能陪他干这蠢事,虽然清醒的时候也没好多少。
被他伸臂绕脖子,腻歪一半身子下来时,她放空了思绪就在想,他们分别那么久,这期间足够再谈一段同样乃至更加刻苦铭心的长跑恋爱,甚至结婚,生子,组建一个完整而稳定的普通家庭。
设想的所有理应的发展,追溯回源头就断开了,如果不是他还会是谁,这个问题始终难解,人和人的缘分像是既定的,就好像她以为的重逢,那个人却已经等了她好久。
而他们都曾以为的初遇,何尝又不是一种蓄谋的命运——靳邵以前总说,从见到她起她就是冷冰冰的,她当时想告诉他不是,但又没说,因为不想坦白更深的缘由。
他其实见过她的热烈,在他们还未谋面的青涩时代。可能这时候往回看那条帖子也觉得傻逼,她决定当个秘密藏着。
想来真是惊奇,她在这么大的世界里兜了这么大一个圈,恰好就在他孤独到只剩自己的时光里闯进去。
那时候的她几乎是他唯一所拥有的。
也是他倾箱倒箧却还是像母亲一样留不住的。
黎也每每意识到这点都会有些说不上来的难过,醉酒后思维放宽,她这么怊怅地想着,靳邵伸手在她眼前晃,她才恍然到地方了。
靳邵松开她,兜里找房卡开门,黎也低着头,忽然伸指头拽了他一下,“靳邵。”
他回头,看她模样,被夜风吹起的酒劲,脸已经烧起来,他笑了下,等她的醉话。
她顿了顿,抬起的眼底蒙了层雾,“说真的,你死在我前面吧。”
他又笑,先只是想逗她问:“为什么?”
却没发现她拽着他一直没松手,眼底那层雾下是更深的底色,她说:“你总是只剩一个人,很可怜。”
也在这一刻,靳邵总算感觉到了衣角上的力度,以及这句话沉甸甸的份量。他就着她的力度一扯,另只手开门,将人一转带进房间,吻从落下就急促,压着她的后脑勺往里推,每每只分开一些,就带着喷薄的情绪追上来。
他知道她这人活得糙,随性,几乎不懂什么算情话,深铭肺腑的从不用嘴表达。一句你死在我前面吧,就已经是她的能力之最,甚至有些阴间的浪漫。
这把他哄得挺高兴,压在她耳边时还说,那你就更该爱我了,直到我被生命耗尽,直到你也死去,那样我就不可怜。
他说,这世上我只剩下你。
……
靳邵比她想的更来劲,她想不通什么缘故,只是每在抽出一丝理智告诉他明早要赶飞机时,都会被他作耳旁风压过去。
来之前说要在床上好好挑挑口味,真正上了床又无暇顾及,凭本能摸索的花样比精心钻研过还熟练,黎也几次想停,刚蹭开就被他按着腰拽回来。
她一直不知道的是,靳邵对她喝多这时候有种难说的瘾,最早得要追溯到上学那会儿,光是看着她理智跟酒精作激烈斗争,就躁得不行,有种不想又不可控制地一点点撕裂表面的严谨冷傲,皱着眉,哈着气,哪里都变得容易刺激泛红。反抗不彻底就像迎合。
到最后两个人都烫得不像话,夏夜里汗涔涔淋一身,发丝沾黏皮肤,神志早就离家出走,亏得那傻逼还能凑她耳边讲骚话,揪着她汗湿的脸颊笑:“你得亏是遇到我,个二两倒的货,让别人捡了可怎么办?”
黎也眼睛都睁不开,还是气得凑前去咬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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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晚黎也完全没有入睡的概念,被靳邵喊起来赶飞机时,魂还在天上飞,大醉一场,做什么都慢一拍,她洗漱时,他已经在收拾两人东西。
终归是磨磨蹭蹭地卡点赶上,一上飞机她连时间概念都没有了,除却走在路上的时间,她都在睡觉,一坐就睡,根本不关心飞到哪,再转了火车坐到哪,蒙头跟着身边人走。
再有意识是一觉醒来,他们坐在火车站外叫的顺风车上,车里没有别人,或是只剩下他们两位乘客。
因为路途变得颠簸,她在震荡中醒过来,离开身旁肩膀,看见窗外映入眼帘的、越发熟悉的街道老建筑时,心情经历极速的上升又下坠,迟迟平稳,她睁眼问旁边:“怎么回到这儿了?”
车子也终于在摇摇晃晃中稳停,下车时靳邵看了眼手机,十点多,他没回答黎也的询问,拽着人往街路前方走,“先吃点东西垫肚子。”
两人都穿得休闲随性,以至与落后古旧的环境并没太大的割裂感。近午时的大街路上没什么人,这还是那个冷热极端的小地方,烈阳辣得烧脸,吸进鼻腔像股蒸笼里冒出的热气儿。
很奇异的感觉,上一次他们距离这里很近,却闹得那么不愉快,根本没有回来看看的机会,而黎也再想到这,已经是几年前发的一场疯。
新城区距离天岗这块只有十五分钟左右的路程,同在小城,这里跟进时代的步伐就偏慢了,个别老街旧房还能看出些卡在旧时代的齿轮中顿足不前的影子,平凡,荒芒而宁静。
那旧房中,就包括了他们走进的千里香馄饨店,门口招牌已经不见原来鲜亮的颜色,字儿都快在晕散的淡红中看不清。
客人一进门,椅子里挥扇站起的是个三十来岁的女人,招呼他们坐,问他们要什么,再一嗓子招厨房里的丈夫出来。
憨厚壮实的店老板一见落座的人,就眼熟盯着横看竖看,被女人拍了回神,脑子也一灵光,指着靳邵口吃,你你你地,你出来靳邵一声字正腔圆的胖哥:“现在日子混挺好,娶媳妇儿还当老板了?”
胖哥一拍手,说是嘞!女人抓着他问什么人呀,他脑子还是钝,却比以前好多了,能憋出来句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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