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赵彻摇摇头,让赵云这样的绝世猛将待在南方治理政务的确是有些浪费了。
但是没办法,现在大秦人才紧缺,而赵云在治理政务方面也是一把好手,只能暂时先过来顶着了。
“主公这次过来是为何啊?”
赵云问起了赵彻这次过来的目的!
“没什么其他事情,好不容易空闲两天,带瑾儿过来这边转转,你不是在大力发展这边的旅游产业嘛,带我去看看如何了!”
“主公放心,这边的景色还是不错的,子龙这就亲自带您去好好观赏一下这边的风景!”
“不用了,你身为郡守,岂能擅离职守?我自己去转转就行了,你忙自己的!”
赵彻可不想让别人打扰自己和孟瑾的二人世界,哪怕是赵云也不行。
赵云闻言,也不再强求,招呼人为赵彻准备好了车之后,便回去继续忙碌了。
赵彻带着孟瑾,坐着赵云准备的马车,一路来到了海边。
“这里就是天涯海角!”
赵彻带着孟瑾来的地方,便是古代的崖州,也就是天涯海角的所在地。
入眼处,是美丽干净的沙滩,海风吹来带着咸咸的气息,让人不自觉地眯起眼睛。
“好了,你们回去吧,我回头自己回来!”
赵彻扭头对赵云派来的手下吩咐一声。
“喏!”
那些人也都是比较有眼色的,看得出来赵彻想和孟瑾单独呆着,于是便果断离开了。
反正这海滩不远处就有重兵守卫,完全不用担心赵彻的安全问题。
“夫人,你先去逛逛,我去准备帐篷!”
赵云是又在这里设置酒楼以及休息的旅店的,但是那些都在海滩外面,赵彻也不想去酒楼住。
幸好来的时候,孟瑾带上了几乎所有能用到的东西,经过赵彻的挑挑拣拣之后,吃住方面的东西还是带了过来。
孟瑾长这么大也是第一次看到的大海,看到周围也没有外人,干脆就脱了鞋子在沙滩上奔跑。
到了海边,正是退潮的时候,有许多被潮水冲上岸的海螺贝壳,甚至还有各种海鲜。
孟瑾看到那些奇形怪状的海鲜有些害怕,于是便捡起了那些贝壳,不一会儿就捡了一堆。
这时,赵彻也支好了帐篷,朝着孟瑾走了过来。
“夫人,你在干什么?”
“夫君你快来看,这些贝壳好漂亮!”
孟瑾将自己最喜欢的一个贝壳递给赵彻,贝壳在阳光的映照下散发出美丽的光泽。
“夫人喜欢就好,回头这些都带回去!”
赵彻笑了笑,在远古时代,人类文明刚刚产生雏形的时候,贝壳就是作为货币的存在。
赵彻拿出了一个袋子,帮着孟瑾将那些贝壳都装了进去,她的怀里早就拿满了,但是远处还有许多好看的。
将手上的这些装进袋子里之后,孟瑾便继续在海滩上捡着。
赵彻笑着跟在孟瑾身后,忽然感觉脚下踩到了什么。
“呦,一只正在卧沙的猫眼螺!”
赵彻一喜,伸手将那只猫眼螺给抓了起来。
“个头还不小呢!”
月老孟小满最近遭遇了人生头等大事来自西王母的催婚。西王母见到整日向着死去的月老,她很担心自己的干女儿会成为一个情痴,所以才会催婚孟小满。想她当了数千年月老,有朝一日也会开始为自己的人生大事开始打起了算盘。盘算来盘算去,孟小满将目光放在了自己那仙龄才堪堪一百年的小徒弟祁溪身上。...
南无思居然穿书了,谁能告诉她穿成无敌丑女怎么办?幸好她也有金手指,是个成长变美系统。肤白貌美大长腿,想要啥就有啥。系统商城开启,华服首饰化妆品,应有尽有。渣男太子还想娶她,呸,她才不嫁。自家有权有势,自己还变美了,想要啥男人没有。谁知道捡了个瞎眼王爷。王爷思思你是不是也嫌弃本王是个瞎子?南无思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哦。...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上辈子,姜言笙误会祁西野在外面有女人,跟他离心闹了半辈子。直到这个男人,跟她殉情在火海,她才懂得自己究竟有多爱他。重生回到一切悲剧还没发生之前。救下差点被人害死的孩子和父母。发誓找那些伤害过他们一家的人报仇雪恨。意外开启玉佩空间,也收获了一双捡漏的眼睛。破鼻烟壶,居然是上等翡翠。布满油垢的插屏,竟是金丝楠木打造的。丢在垃圾堆里的废料,开出价值千万的玻璃种帝王绿翡翠。一次次捡漏成功,一次次打脸爽翻,也在一次次跟祁西野深入交流后,了解到他比她想的更爱自己,自己比她想的更离不开他。情不知所起,一往而终。祁西野用长情的陪伴,跟她告白,自己的爱有多深,情有多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军婚三宝后,我在九零靠捡漏赢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夜黑风高,吾俯案疾书。有诗为证,曰一蓑烟雨,点江南。一点流光,终虚幻。一抹情深倏然,杀气迎面而至,吾躲闪不及。哎呀滚,少在那儿文邹邹,简介呢?什么时候交?那个那个,咱能不能先把刀放了,有话好好说?吾小心的将刀锋推开了些许,内心惶惶。屁话,要么交简介。要么,我宰了你?吾肝胆欲裂少侠饶命,借宝刀一用。干嘛?我自横颈成一快,留取简介待后来。哐啷咳,救命,我不要简介了吾提刀冷哼,斜睨眼前之人。呵呵呵,想的美。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