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亚岱尔痛苦闭上眼睛,不敢看郝誉说瞎话的眼睛——他想起他们坐在屋顶上看孩子们训练的某天,郝誉嘲笑修克跳入白岁安陷阱。
“哦~真像个蠢兔子。”郝誉嘲笑道:“明明看出来了,怎么还往里跳。”
第一百零四章
【誉誉。
我亲爱的弟弟。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应该死了。
1317将你从我手中抱走时,向我承诺他会保护你一辈子。他是个非常好的军雌,温柔稳重,你七岁时专门教育哥哥找雌君就要找1317这样的军雌……你不知道哥哥一直很讨厌军雌,因为他们把你从哥哥身边带走。
……哥哥很少这么抱怨,抱歉,哥哥只是有点想你了。
时间过得真快啊,不知道你年中的蜕壳如何?尾巴会不会痒,甲壳有没有长好。千万要注意缝隙里清洁,要是砂砾和叶子掉进去,晚上会疙瘩得睡不着觉。你身边也没有朋友帮帮你,哥哥听军雌们说你又不穿衣服。不可以这样,你会着凉生病的。】
郝誉拿到哥哥写给自己的信。
“这是最后一封吗?”
“从时间上看,是的。”军部回应道:“这封信有些特别。郝怿阁下赎出伊瑟尔后断断续续写了很久。郝誉阁下,这封信应该能解答你所有的问题。”
他们站在冰冷的冷藏室。郝誉拿着信件,面对一具无头尸体,上下打量之余他猜想这真的是哥哥,还是基因库随便找来代替哥哥的尸体——白宣良亲手签字将哥哥送入焚烧炉,见证哥哥灰飞烟灭是真是假。
答案都不可考究了。
哥哥留下的信件笔记逐渐凌乱,几乎间隔几段就出现一个小小的日期,郝誉每向前阅读一段,都产生恍若隔世的错觉。
【雄父昨天与我打通讯。他哭得很厉害,一哭起来和过去一样开始骂骂咧咧。他先说不应该让我孵化你,再说不应该纵容我和宣良在一起,最后说无论如何都应该强迫我找一个强壮的雌君。
“你是我们计划内最后一个孩子。”
是这样的,哥哥得到了整个家族的爱,誉誉用的东西都是哥哥剩下的、誉誉就连得到的爱都是哥哥身上溢出来的多余的爱——我不想这么告诉你,现如今说出来也没关系。誉誉你在十几岁便察觉到这一点。
誉誉。你是聪明的孩子。
哥哥开始频繁发烧,身体滚烫到无法握住电子笔,智能软件也无法分辨哥哥的声音了。先前一些信件有伊瑟尔代笔,也有宣良代笔,他们字写得好看,抄写的军雌会更方便点。而这一封,哥哥无论如何都不会让他们代笔。
哥哥想同你单独谈谈,第一次把一切都告诉你,承认你不再是个需要哥哥安慰宠爱的孩子。这封信你不一定要看到,也不一定会读完,如果你能顺遂度过一生,这封信会被军部永久封存,在你第一个孩子破壳后彻底销毁。
让我们从1317开始说起吧。】
1317。
郝誉第一个雌虫。他是他的养育者、启蒙者、队友,同时是第一个孩子的生父。
【1317初次拜访,便告知我:他是军部给你选定的雌虫候选之一。其余小军雄也会有各自的雌虫候选,他们是他们的养育者兼成年启蒙者。1317在你一岁时尝试各种方式带你走,你都不愿意。大概是上一位军雌强制带你离开,让你觉得害怕,你大哄大叫用乳牙咬军雌们的手,尾巴甩来甩去怎么都不愿意离开哥哥。
月老孟小满最近遭遇了人生头等大事来自西王母的催婚。西王母见到整日向着死去的月老,她很担心自己的干女儿会成为一个情痴,所以才会催婚孟小满。想她当了数千年月老,有朝一日也会开始为自己的人生大事开始打起了算盘。盘算来盘算去,孟小满将目光放在了自己那仙龄才堪堪一百年的小徒弟祁溪身上。...
南无思居然穿书了,谁能告诉她穿成无敌丑女怎么办?幸好她也有金手指,是个成长变美系统。肤白貌美大长腿,想要啥就有啥。系统商城开启,华服首饰化妆品,应有尽有。渣男太子还想娶她,呸,她才不嫁。自家有权有势,自己还变美了,想要啥男人没有。谁知道捡了个瞎眼王爷。王爷思思你是不是也嫌弃本王是个瞎子?南无思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哦。...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上辈子,姜言笙误会祁西野在外面有女人,跟他离心闹了半辈子。直到这个男人,跟她殉情在火海,她才懂得自己究竟有多爱他。重生回到一切悲剧还没发生之前。救下差点被人害死的孩子和父母。发誓找那些伤害过他们一家的人报仇雪恨。意外开启玉佩空间,也收获了一双捡漏的眼睛。破鼻烟壶,居然是上等翡翠。布满油垢的插屏,竟是金丝楠木打造的。丢在垃圾堆里的废料,开出价值千万的玻璃种帝王绿翡翠。一次次捡漏成功,一次次打脸爽翻,也在一次次跟祁西野深入交流后,了解到他比她想的更爱自己,自己比她想的更离不开他。情不知所起,一往而终。祁西野用长情的陪伴,跟她告白,自己的爱有多深,情有多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军婚三宝后,我在九零靠捡漏赢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夜黑风高,吾俯案疾书。有诗为证,曰一蓑烟雨,点江南。一点流光,终虚幻。一抹情深倏然,杀气迎面而至,吾躲闪不及。哎呀滚,少在那儿文邹邹,简介呢?什么时候交?那个那个,咱能不能先把刀放了,有话好好说?吾小心的将刀锋推开了些许,内心惶惶。屁话,要么交简介。要么,我宰了你?吾肝胆欲裂少侠饶命,借宝刀一用。干嘛?我自横颈成一快,留取简介待后来。哐啷咳,救命,我不要简介了吾提刀冷哼,斜睨眼前之人。呵呵呵,想的美。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