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没有听明白是一种幸运,如果听明白了,高阳一定会很希望把这个人按在地上揍一顿的。
因为这个人不仅抛了他好几次,而且还在指责某人为什么要在逃命的时候派人捡起他,以至于拖慢了车速,所幸自己本人没有损伤,否则百死莫赎。
高阳在自己的脑海中计算着百家姓,赵钱孙李周吴郑王都不对,中古音系统(高阳大概会把这个错误延续一辈子,他不太熟悉中古和上古的分野)自己一点不懂。
但是华夏文明传扬了五千年,这就意味着语言文字是一刻不停地在变化,同时也有着相应的基点。声母的变化远没有韵母来得那么快。那三个音即使再古怪,终究还是有迹可循的。
高阳的语言天赋不错,除了中英文以外,日语n4,韩语可以听懂一些,实在不行的时候也是能靠着啃韩剧生肉了解大致剧情的。这两种语言虽然都有着与汉语同样的渊源,但也开拓了他在语言学上的眼界。此外德语法语都会一点,拉丁语会唱圣歌——那是为了泡某个信教的妹子专门学的。
但拉丁语系的都不用考虑了,自己的皮肤是黄的。这一点高阳很确定。阳光下的颜色就是万物本来的样子,不会变白,也不会变黑。
甚至可以确认自己的身份比自己想的要好很多。在火器时代之前使用带顶的马车已经明确了文明的发展水平。东亚只有汉化半汉化的鲜卑扶余契丹女真等部族会使用这种工具。
波及到中亚,也只有突厥王朝,或许还包括契丹的分支西辽。
南亚是热带雨林,连英国人都抱怨那里的气候潮湿。
而西亚,有时候是黑皮肤的非洲种的地盘,有时候是白人的领地,黄种人身居高位的机会不多。
北亚,我们一般叫西伯利亚,那里没多少人住。高阳去过漠河,他只能说那里根本不是人呆的地方。
至于说印第安人,印第安人貌似也是咱黄种人,而且印第安人似乎是发展出了轮子的。不过即使不采用西方中心的历史观,高阳也只能评价那是一群喜欢献祭的野蛮人。
带顶的马车会有吗?几率比较小,甚至可以说非常小,因为自己这样一个尊贵的少公子理应拥有一些兽牙配饰。
这些配饰的不存在,从另一个侧面也否定了自己归属于蒙古等部族的可能。
最好最好,自己是一个汉人,做汉人做了二十多年了,高阳不打算给自己换一个民族。
虽然连爹妈都换了已经是很可悲的事情了,但是能不变的东西尽量是不要变为妙。
如果说马车顶只是一个元坐标的话,高阳反复咀嚼的三个音中的前两个已经差不多呼之欲出了——夏侯,复姓。
应该不是姓夏,姓夏的不会喜欢把自己的名字的头一个字再安上令人误会的音节。
夏侯这个姓氏最有名的当属那个英雄的时代。
更幸运的是,高阳不但对《三国演义》基本上倒背如流,陈寿的《三国志》也是通读过的。
他很希望自己不会因此闹出什么可笑的笑话。周瑜不是被气死这一点还是很明显的。
如果自己是曹家的哪个家伙的话,只要想办法弄死司马懿就成功一半了。
如果因为没有了司马懿而被武侯干碎那也算是死得其所,连晋朝自己的皇帝都嫌弃的祖先没有也罢。
不过夏侯是大姓,从前汉到唐宋,都不乏夏侯姓的大家,然而司马氏确实是绝了夏侯氏的那一脉人。后世姓夏侯的大官自己基本没听过。
也就是说自己的年代应该是在三国往前算。
马上的大将使用的是银白色的钢制刀具,阳光下散发着熠熠的光辉。无所谓幸运或是不幸,周朝之后了。
要是东周的话,不知道还能不能阻止始皇帝横扫六合,最好是他祖爷爷的祖爷爷。大秦五代人都不是好惹的,只有祖先还能欺负一下。
至于秦朝,二世而亡,救不了救不了,自己只要不是扶苏就不操那心了,如果是扶苏——胡亥小儿,看不干碎你丫的。
汉朝——高阳的手微微颤抖,他发现汉朝还是有很有名的马车扔小孩事迹的。
扔的人姓刘名邦,被称为汉高祖,被扔的有两个,一个是鲁元公主,史上没什么记载。另一个姓刘名盈,汉高祖刘邦与吕皇后吕雉之子,嫡长子,是为汉惠帝。
如果说还有什么更糟糕的话,貌似那个捡孩子的好心人被太史公称为——夏侯婴,第三个字也许或许差不多很有可能就是这个婴字。
月老孟小满最近遭遇了人生头等大事来自西王母的催婚。西王母见到整日向着死去的月老,她很担心自己的干女儿会成为一个情痴,所以才会催婚孟小满。想她当了数千年月老,有朝一日也会开始为自己的人生大事开始打起了算盘。盘算来盘算去,孟小满将目光放在了自己那仙龄才堪堪一百年的小徒弟祁溪身上。...
南无思居然穿书了,谁能告诉她穿成无敌丑女怎么办?幸好她也有金手指,是个成长变美系统。肤白貌美大长腿,想要啥就有啥。系统商城开启,华服首饰化妆品,应有尽有。渣男太子还想娶她,呸,她才不嫁。自家有权有势,自己还变美了,想要啥男人没有。谁知道捡了个瞎眼王爷。王爷思思你是不是也嫌弃本王是个瞎子?南无思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哦。...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上辈子,姜言笙误会祁西野在外面有女人,跟他离心闹了半辈子。直到这个男人,跟她殉情在火海,她才懂得自己究竟有多爱他。重生回到一切悲剧还没发生之前。救下差点被人害死的孩子和父母。发誓找那些伤害过他们一家的人报仇雪恨。意外开启玉佩空间,也收获了一双捡漏的眼睛。破鼻烟壶,居然是上等翡翠。布满油垢的插屏,竟是金丝楠木打造的。丢在垃圾堆里的废料,开出价值千万的玻璃种帝王绿翡翠。一次次捡漏成功,一次次打脸爽翻,也在一次次跟祁西野深入交流后,了解到他比她想的更爱自己,自己比她想的更离不开他。情不知所起,一往而终。祁西野用长情的陪伴,跟她告白,自己的爱有多深,情有多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军婚三宝后,我在九零靠捡漏赢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夜黑风高,吾俯案疾书。有诗为证,曰一蓑烟雨,点江南。一点流光,终虚幻。一抹情深倏然,杀气迎面而至,吾躲闪不及。哎呀滚,少在那儿文邹邹,简介呢?什么时候交?那个那个,咱能不能先把刀放了,有话好好说?吾小心的将刀锋推开了些许,内心惶惶。屁话,要么交简介。要么,我宰了你?吾肝胆欲裂少侠饶命,借宝刀一用。干嘛?我自横颈成一快,留取简介待后来。哐啷咳,救命,我不要简介了吾提刀冷哼,斜睨眼前之人。呵呵呵,想的美。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