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如果经常骑马的都知道,骑马是很磨大胯的,所以女子虽然会骑马,但是不经常骑马。
大唐有专门的裤子来减少磨大胯,这种裤子也就成了男装专用。
同样的,女子如果穿一身裙子也不合适骑马,所以会穿一身男装骑马。
这在大唐很普遍,也是因为民族大融合的结果。
在大唐,女的穿男装,甚至是一种潮流,有一种柔中带刚的美。
长乐的小马驹没有李恪和李承乾的高,所以长乐公主李丽质骑着马来到两兄弟身边,抬头对李恪说:
“三哥,我来帮你。”
这会儿的李丽质骑着小马驹,在台上的观众看来,十分英姿飒爽。
李恪低头看着长乐,微微一笑,打趣道:“小妹,你这小马驹怕是跟不上我们俩吧。”
长乐皱了皱鼻子,不服气道:
“三哥可别小瞧我的小红,它可有劲着呢。”
一旁的李承乾大笑起来,“三弟,就信一次小妹吧。”
这时,台下突然传来一阵喧哗。
原来是一些外邦使者看到大唐公主身着男装骑马,还如此英姿飒爽,不禁大为惊叹。
其中一位使者走上前,对着李世民恭敬行礼后说道:
“陛下,贵国公主这般风采真是罕见,我等国家皆不如也。”
李世民龙颜大悦,“朕之大唐,风气开明,男女皆可展现自身才华。”
长乐听了这话,更加得意,拉着李恪的衣角,
“三哥,快走呀,我们绕场跑一圈,让他们好好看看。”
李恪李承乾骑着各自的马,跑在长乐两边。
小红载着长乐缓缓前行,长乐欢快得像只小鸟,马尾辫随风晃动,而李恪则宠溺地看着长乐,三人三马在众人瞩目中构成了一幅独特的画面。
李世民对身边的大臣们说:
“看看,朕的长乐怎么样?快看,快看。”
李世民最喜欢的就是炫耀自己孩子,更是个女儿奴,现在三个孩子都这么出风头,李世民都觉得脸上有光。
等看台上人来的差不多了,三人也早早下去。
接下来是两队,各自五人,比赛马球。
虽然李恪也想参加,但是这讲究配合,李恪没和他们练习过,即使想去也让。
一共十个球队争夺第一,直到快天黑,才来到决赛
随着一声令下,双方球员立刻策马奔腾,追逐着那颗小小的马球。马球场上马蹄声如雷,尘土飞扬。
一方球员率先抢到马球,用力一挥杆,马球朝着对方球门飞去。另一方的队员眼疾手快,斜刺里冲出来将球截下,引得观众阵阵惊呼。
看台上的李世民看得津津有味,不时点评几句。长乐更是兴奋得小脸通红,不停地挥舞着手帕大喊加油。
最终,红队的一名猛将突破重重防守,一击命中球门,赢得了胜利。
全场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获胜队伍兴高采烈地绕场一周接受众人的祝贺,马球赛在一片欢腾中圆满结束。
而获胜的队伍,五人都得到一尊金马雕像。
当然不是金的,李世民那么穷,怎么会送金子做的马,是镀金的马雕像。
即使如此,也让队员们光荣,这可是皇帝赏赐的雕像。
三月初八
昨日用于赛马球之场地,因规模过大,今日皆以一张张地毯划分成十个小地,以供摔跤之用。
月老孟小满最近遭遇了人生头等大事来自西王母的催婚。西王母见到整日向着死去的月老,她很担心自己的干女儿会成为一个情痴,所以才会催婚孟小满。想她当了数千年月老,有朝一日也会开始为自己的人生大事开始打起了算盘。盘算来盘算去,孟小满将目光放在了自己那仙龄才堪堪一百年的小徒弟祁溪身上。...
南无思居然穿书了,谁能告诉她穿成无敌丑女怎么办?幸好她也有金手指,是个成长变美系统。肤白貌美大长腿,想要啥就有啥。系统商城开启,华服首饰化妆品,应有尽有。渣男太子还想娶她,呸,她才不嫁。自家有权有势,自己还变美了,想要啥男人没有。谁知道捡了个瞎眼王爷。王爷思思你是不是也嫌弃本王是个瞎子?南无思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哦。...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上辈子,姜言笙误会祁西野在外面有女人,跟他离心闹了半辈子。直到这个男人,跟她殉情在火海,她才懂得自己究竟有多爱他。重生回到一切悲剧还没发生之前。救下差点被人害死的孩子和父母。发誓找那些伤害过他们一家的人报仇雪恨。意外开启玉佩空间,也收获了一双捡漏的眼睛。破鼻烟壶,居然是上等翡翠。布满油垢的插屏,竟是金丝楠木打造的。丢在垃圾堆里的废料,开出价值千万的玻璃种帝王绿翡翠。一次次捡漏成功,一次次打脸爽翻,也在一次次跟祁西野深入交流后,了解到他比她想的更爱自己,自己比她想的更离不开他。情不知所起,一往而终。祁西野用长情的陪伴,跟她告白,自己的爱有多深,情有多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军婚三宝后,我在九零靠捡漏赢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夜黑风高,吾俯案疾书。有诗为证,曰一蓑烟雨,点江南。一点流光,终虚幻。一抹情深倏然,杀气迎面而至,吾躲闪不及。哎呀滚,少在那儿文邹邹,简介呢?什么时候交?那个那个,咱能不能先把刀放了,有话好好说?吾小心的将刀锋推开了些许,内心惶惶。屁话,要么交简介。要么,我宰了你?吾肝胆欲裂少侠饶命,借宝刀一用。干嘛?我自横颈成一快,留取简介待后来。哐啷咳,救命,我不要简介了吾提刀冷哼,斜睨眼前之人。呵呵呵,想的美。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