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时间过得快,建安元年(196年)到了。初闻建安这个年号时,陈炎感到奇怪,他一直以为建安这个年号是刘协东归之后才使用的。现在才知道,这年号与东归也没有直接关系,在东归前就已经使用了。
陈炎治下,一切都在恢复,国渊引导和安排了两个半郡的百姓播种种地。两千多名俘虏也开垦了三万多亩田,要是顺利的话,这可是能产五万多石。俘虏只需管饭,无须从中发粮饷,至少有四万石的盈余。
除此外,有两千名士兵也在种田,也种了近三万亩。当然,士兵种的田,要抽出一部分作为士兵的粮饷。另外,再加上百姓的税粮,今年能顺利收成的话,他能养上万军队了。
潘璋在东平陵主持士兵招募工作,但收效甚微,兵力没有明显增加,只是补充了此前战死的兵力。如今陈炎手下兵力仍保持在三千兵力出头。关键是,陈炎招募士兵太保守,一般都遵从百姓的意愿,不像袁绍之流,通常采取强迫的方式,去民间抓壮丁。
元月上元节过后,陈炎就带了些人去了朝阳城,去看望高顺。高顺心里很高兴,这意味着他得到了厚待。
“国相,你带那么多鸽子干嘛?莫非国相喜欢吃这鸽子肉,就随行带着?”高顺看到陈炎带来了几十只鸽子,感到好奇。
“你胡说什么?这鸽子不是养来吃的。”
“那养来干嘛?”
“仲从可曾听过飞鸽传书?”
“飞鸽传书?不曾。”
“就是用鸽子来传书信。”
“这怎么可能?鸽子能传书信?”
“自然是可以,否则我辛辛苦苦养这些鸽子干嘛?”陈炎养鸽子自然不辛苦,因为又不需要他自己亲自去养,他安排别人养就行了。
他接着说:“鸽子有一个非常强的本领,便是能在数百里内认巢,也就是说,我在朝阳城养了一些鸽子,养熟了之后,把这些鸽子带到东平陵去,再把鸽子给放了,这鸽子还能飞回朝阳城,飞回这个笼子里,你说神奇不神奇?”
“竟有此事,国相莫不是骗我?”
“哈哈,等养熟了不就知道了?”
“可是,就算真是如此,养它又有什么用?”高顺一时没意识到飞鸽传书的作用。
“今我在东平陵养了一批鸽子,到了战时,我再把这些鸽子带来朝阳,若朝阳城有军情,你就可以写在纸上,将其绑在鸽子的腿上,再把鸽子放飞,一个多时辰后,我在东平陵就会收到这消息。”
高顺一听,立马瞪大眼睛:“原来……还有这用途,妙啊!这么说,朝阳城若有异动,国相一个多时辰后就能知道了?”
也难怪他震惊,朝阳城到东平陵路程约两百里,大军行军三四天时间,用快马传送需要一天多时间。一听到只需要一个多时辰就能把消息传到,他不震惊都不行。
“正是,怎么样?哈哈。”
“妙,国相真乃神人。”
“所以才叫飞鸽传书……不过,这飞鸽传书有几个不足之处,一是传书的距离一般有三四百里距离,如果太远,鸽子也会迷路。好在朝阳城和东平陵之间的距离不过两百多里,还在鸽子认巢的范围内。”
月老孟小满最近遭遇了人生头等大事来自西王母的催婚。西王母见到整日向着死去的月老,她很担心自己的干女儿会成为一个情痴,所以才会催婚孟小满。想她当了数千年月老,有朝一日也会开始为自己的人生大事开始打起了算盘。盘算来盘算去,孟小满将目光放在了自己那仙龄才堪堪一百年的小徒弟祁溪身上。...
南无思居然穿书了,谁能告诉她穿成无敌丑女怎么办?幸好她也有金手指,是个成长变美系统。肤白貌美大长腿,想要啥就有啥。系统商城开启,华服首饰化妆品,应有尽有。渣男太子还想娶她,呸,她才不嫁。自家有权有势,自己还变美了,想要啥男人没有。谁知道捡了个瞎眼王爷。王爷思思你是不是也嫌弃本王是个瞎子?南无思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哦。...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上辈子,姜言笙误会祁西野在外面有女人,跟他离心闹了半辈子。直到这个男人,跟她殉情在火海,她才懂得自己究竟有多爱他。重生回到一切悲剧还没发生之前。救下差点被人害死的孩子和父母。发誓找那些伤害过他们一家的人报仇雪恨。意外开启玉佩空间,也收获了一双捡漏的眼睛。破鼻烟壶,居然是上等翡翠。布满油垢的插屏,竟是金丝楠木打造的。丢在垃圾堆里的废料,开出价值千万的玻璃种帝王绿翡翠。一次次捡漏成功,一次次打脸爽翻,也在一次次跟祁西野深入交流后,了解到他比她想的更爱自己,自己比她想的更离不开他。情不知所起,一往而终。祁西野用长情的陪伴,跟她告白,自己的爱有多深,情有多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军婚三宝后,我在九零靠捡漏赢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夜黑风高,吾俯案疾书。有诗为证,曰一蓑烟雨,点江南。一点流光,终虚幻。一抹情深倏然,杀气迎面而至,吾躲闪不及。哎呀滚,少在那儿文邹邹,简介呢?什么时候交?那个那个,咱能不能先把刀放了,有话好好说?吾小心的将刀锋推开了些许,内心惶惶。屁话,要么交简介。要么,我宰了你?吾肝胆欲裂少侠饶命,借宝刀一用。干嘛?我自横颈成一快,留取简介待后来。哐啷咳,救命,我不要简介了吾提刀冷哼,斜睨眼前之人。呵呵呵,想的美。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