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方剑明喝了一口,只觉一股寒气透彻全身,再喝一口,寒气却已直逼骨头,忙把酒壶递过去,道:“老丈,你这酒果然寒气无匹。”山羊胡子老头惊奇地看了他一眼,忽然起身,爬上毛驴。那毛驴放蹄而去。
方剑明愣了一愣,叫道:“老丈为何要走,莫非怕我喝光了你酒么?”
山羊胡子老头倒骑在驴背上,大口嚼着香肉,笑道:“小友,我有事,先行一步,他日有缘,再来相会。”
“老丈贵姓啊?“
“骑驴看唱本,你就叫我看唱本吧。”
方剑明怔了一怔,忽听“咚咚”的巨响传来,山羊胡子老头面色一慌,油腻腻的手一拍驴臀,毛驴去势如箭,转眼不见了。
那“咚咚”的巨响传到林外,方剑明定睛看去,只见一个胖老头骑着一只金色的牛闯了进来。
“小友,可曾见到一个骑着毛驴的要死不活模样的老儿?”胖老头问道。
方剑明呆了一呆,笑道:“见过。”
胖老头鼻子吸了一下,面泛笑意,一晃身,便落在了火堆边,坐下来道:“好香的猪腿。”
方剑明大吃一惊,暗道:“他的轻功竟似在义父之上。”却见胖老头紧盯着猪腿,心中一笑道:“一个瘦,一个胖,不知他们是何关系。”割了一大块肉,递给他道:“老丈请吃。”
胖老头毫不客气,伸手接过,没几口就吃了。方剑明又给他割了一大块。胖老头伸手往后一掏,便拿出一个酒壶来,喝了三大口,也不给方剑明喝。
方剑明心头惊疑,暗道:“这胖老头和那瘦老头莫非是同门不成?有酒也不给客人喝。你不给我喝,我偏要喝。”向他讨酒喝。胖老头怔了一怔,道:“我这酒奇热难耐,一般人喝了,要给热死。”
方剑明“哈哈”一笑,道:“我不怕热。”
胖老头看了他一眼,拿出酒壶,递给他。方剑明喝了一口,只觉浑身焦热,再喝一口,出了一身热汗。不敢再喝,把酒壶递给他。胖老头藏好酒壶,惊讶地看了他一眼,身躯一晃,便飞回金牛上坐好。金牛“咚咚”地跑了。
“老丈,你不也会也叫看唱本吧?”方剑明笑嘻嘻地扬声道。
“谁说我叫看唱本,我叫看汉书。”说着,骑着金牛远去。
方剑明愕然道:“看汉书?哦,原来是骑牛看汉书。”他虽然不知这两个人是何来历,但从两人的行径来看,必定是绝世奇人。
这一夜,方剑明在树林中睡了。第二天,便即前行。在山中行了三日,才见人烟。这日,路过一个市集,要找一家酒店吃饭,忽听人群中有人道:“大家快去看,风神俊朗的白马公子来了,大家都去看啊,不要错过了。”
行人一听“白马公子”,倒有一半的人跟着那人去了。方剑明心中好奇,也随着人群而去。不一会,来到一家酒店门外,只见店外一棵树下拴着一匹浑身雪白的骏马。白马顾盼之间,虎虎生威。
此时,正有五个无赖样的汉子围着白马细细看着。忽见一人伸手要去摸马背,那白马猛地一抬前蹄,吓得那人退了几步。
倏地,只听得有人笑道:“五位对在下的坐骑很感兴趣么?”
顿时,有人惊叫道:“哎呀,真是白马公子!”
有人道:“啧啧,好俊的人儿。”
只见那“白马公子”身穿白衣,二十五、六岁,口角含笑,俊逸非凡。腰悬三尺青锋,手拿一坛美酒。
先前那位要去摸马的汉子看了他一眼,道:“你就是白马公子?”
白马公子笑道:“区区之名,竟也让好汉知道,惭愧,惭愧。”
那汉子道:“听说那白马公子有美同行,我怎么不见?看来,你定是冒充的啦。”
白马公子脸上仍带笑容,道:“哦,是吗?那不知五位有何贵干?”
未来,至白七日之后,人类觉醒真气。侠客魔道横空出世,正邪冲突,日渐焦灼。八字至阴,亡神入命,有此命格者必为一代魔头。少年命途多舛,际遇诡谲,难入侠道。不成侠,不为恶,不怨天尤人,不自甘沉沦。前方孤绝曲折,少年早早上路...
全能大佬盛姒继承了祖传的农场后意外穿越成了农家恶婆婆,糟心的是他们正在逃荒的路上,没吃没喝。盛姒倒是不怕,列祖列宗保佑,随身农场良田百亩,瓜果飘香,吃喝是不愁的。可头疼的是一群不省心的儿女。大女儿唯唯诺诺,被夫家厌弃。大儿子重男轻女一心想要生个儿子。二儿子两口子加起来一万个心眼子。三儿子傻,四儿子哑。小女儿刁蛮任性,眼瞎心盲死活要嫁给个渣男。倒霉的盛姒也有运气不错的时候,意外救了个男人,居然是个神秘大佬。面对穷追不舍的男人,盛姒表示咱俩不配。许望安微微一笑你是女人,我是男人?怎么不配?你克夫,我克妻,天生一对,天造地设,天长地久,天天在一起...
末世大佬姜丝跟丧尸皇同归于尽,身穿阿贝尔星际。阿贝尔星系人口却一直下降,200年没有新人口诞生。新来原始物种姜丝具有100的生育值,意味着打一炮双响,这还了得?于是姜丝找了帝国不孕不育亲王兼元帅做老公,仗着不用生孩子一心搞事业,成了种植大师,药剂大师,古文大师,一天姜丝呕吐不止,肚里怀崽的信息通过光脑进了生育库,整个星际沸腾了,200年了,终于有崽了,姜丝瞬间成了真正的星际团宠...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都说老牛喜欢啃嫩草,遇到一个不喜欢啃嫩草的大叔肿么破?大叔,谈个恋爱呗。我不喜欢小的。那大叔,领个证呗。领什么证?还不赶紧看书,像你这样,还不能不能领到毕业证。...
老婆别跑,快到为夫碗里来!21世纪天才特工沈青禾,咚一下穿越成为东陵护国候嫡小姐,原以为可以吃香喝辣的。结果庶母欺,庶妹辱,真是老虎不发威当她是病猫么?一朝翻身,虐渣亲,斗渣男,大杀四方。可那个一次见面就将她视为所有物的男人是怎么回事?说好的铁血绝情呢,这位王爷你整天黏在身边真的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