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可是,他还喜欢你,他还想找你复合。”司擎墨还是盯着程依念,他就是想看看程依念会不会心虚。
程依念却嘲讽的笑了一下,“他可不喜欢我,他喜欢的永远只有他自己,现在,他找我复合,大约是觉得我还会当个冤大头,帮他撑起凌依呢。”
司擎墨盯着她的眼睛看了许久,确定她对凌湛确实没有感情,只有厌恶的时候,他才将身体撤了回去,又靠在梳妆台上,慵懒的说道:“以后小心着点,别再让他抱到你了。”
一说到这个,程依念就生气,“以后不能了,那天是因为我看到我闺蜜的男朋友跟别的女人在逛街,我打算给她录个视频的,一不小心就被他钻了空子,还把我的手机摔碎了,害得花好几千换了个新手机。”
听到这里,司擎墨一愣,一下子就想通了,原来,那天她是手机坏了,难怪,他给她打电话,她一直没有接。
他垂着头低低的笑了起来,他当时居然还脑补了那么多,真是傻。
看到司擎墨笑,程依念有点莫名其妙,问他,“你笑什么呢?”
司擎墨摇头,“没什么。”
这时,张嫂过来敲门,叫他们出去吃饭。
程依念从床上跳下来,穿上拖鞋,说:“走吧,先吃饭吧,我都饿了。”
司擎墨点头,跟着她一块往外面走。
程依念突然想到了什么,问:“对了,刚才你跟张嫂说了什么啊?她就不问我流浪猫的事儿了?”
司擎墨挑着唇,凑到她耳边说:“我跟张嫂说,你脖子上并没有受伤,只是有一些你不想让别人看到的痕迹,才用这个胶贴住了。”
“什么痕迹?”程依念抬头看他问。
司擎墨挑眉,“你说什么痕迹?”
程依念怔了一下,随即想到之前看过的某些电视剧,女主跟男主激情过后,留下一些痕迹,怕被人发现,就围个围巾,或者用什么东西遮住。
所以,所以,张嫂以为她脖子上的伤是跟司擎墨激情后的痕迹啊?
一想到这个,她嘴角抽了抽,难怪,难怪张嫂之前看他们的眼神儿那么暧昧。
程依念气哼哼的瞪着司擎墨,“你干嘛让别人误会啊,我跟你多清白啊。”
“唉,我结婚这么久了,跟自己媳妇儿还那么清白,我真是难过。”司擎墨突然委屈起来了,“我家里人还总问我,啥时候让他们抱孙子呢,没有办法,媳妇儿要跟我清清白白的,那我也只能用这种方法来堵他们的嘴了。”
看着他那委屈的模样,程依念突然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千古罪人,她抿了抿唇,说:“那,那得空了试试呗。”
司擎墨低低的笑了起来,俩人一起坐到了餐桌前。
张嫂一下子端出来了八道菜,全部是大补的。
司擎墨轻笑道:“张嫂是懂食补的。”
程依念:“……”
吃完饭,张嫂说自己有事儿要出门,便走了,只留下司擎墨和程依念在家里大眼瞪小眼。
喜欢被绿后,我闪婚了财阀太子爷请大家收藏:(www。cwzww。com)被绿后,我闪婚了财阀太子爷
月老孟小满最近遭遇了人生头等大事来自西王母的催婚。西王母见到整日向着死去的月老,她很担心自己的干女儿会成为一个情痴,所以才会催婚孟小满。想她当了数千年月老,有朝一日也会开始为自己的人生大事开始打起了算盘。盘算来盘算去,孟小满将目光放在了自己那仙龄才堪堪一百年的小徒弟祁溪身上。...
南无思居然穿书了,谁能告诉她穿成无敌丑女怎么办?幸好她也有金手指,是个成长变美系统。肤白貌美大长腿,想要啥就有啥。系统商城开启,华服首饰化妆品,应有尽有。渣男太子还想娶她,呸,她才不嫁。自家有权有势,自己还变美了,想要啥男人没有。谁知道捡了个瞎眼王爷。王爷思思你是不是也嫌弃本王是个瞎子?南无思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哦。...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上辈子,姜言笙误会祁西野在外面有女人,跟他离心闹了半辈子。直到这个男人,跟她殉情在火海,她才懂得自己究竟有多爱他。重生回到一切悲剧还没发生之前。救下差点被人害死的孩子和父母。发誓找那些伤害过他们一家的人报仇雪恨。意外开启玉佩空间,也收获了一双捡漏的眼睛。破鼻烟壶,居然是上等翡翠。布满油垢的插屏,竟是金丝楠木打造的。丢在垃圾堆里的废料,开出价值千万的玻璃种帝王绿翡翠。一次次捡漏成功,一次次打脸爽翻,也在一次次跟祁西野深入交流后,了解到他比她想的更爱自己,自己比她想的更离不开他。情不知所起,一往而终。祁西野用长情的陪伴,跟她告白,自己的爱有多深,情有多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军婚三宝后,我在九零靠捡漏赢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夜黑风高,吾俯案疾书。有诗为证,曰一蓑烟雨,点江南。一点流光,终虚幻。一抹情深倏然,杀气迎面而至,吾躲闪不及。哎呀滚,少在那儿文邹邹,简介呢?什么时候交?那个那个,咱能不能先把刀放了,有话好好说?吾小心的将刀锋推开了些许,内心惶惶。屁话,要么交简介。要么,我宰了你?吾肝胆欲裂少侠饶命,借宝刀一用。干嘛?我自横颈成一快,留取简介待后来。哐啷咳,救命,我不要简介了吾提刀冷哼,斜睨眼前之人。呵呵呵,想的美。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