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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是第一次见面,卢梭先生。”汤马士谨慎的说道。
现在示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对方既然找上来了,这架势绝对是不死不休。但是汤马士始终还搞不明白为什么。
为什么要专门针对自己?
汤马士觉得自己实在太过于渺小,以至于不会变成任何人针对目标才对。
出身是农夫之子,现在是修道院里一位骑士的学生——就这个程度你要说引起谁谁谁的嫉妒,想要弄死自己,汤马士可不信。
自己也没有占了谁的位置,需要对方不顾一切的弄死自己。
骑士是教会系统中不受重视的环节,其他见习修士都不感兴趣。
那么,关键在哪里呢?汤马士想不通。
眼下是最好的机会,因为卢梭看着自己的眼神,那就是在看一个死人。
面对死人,你是不会有多少警惕心的,因为死人的嘴足够牢靠。
“啊,你是询问我杀你的理由?”卢梭微微一笑。“也罢,我也就不瞒着你了。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我是收钱办事的。”
“是谁?”汤马士问道。
“去问上帝吧!”卢梭冷笑。却不肯说。
对于这场胜利,他完全没有任何怀疑。
毕竟双方不久之前就较量过。哪怕他在使用完全不趁手的阔剑时候,他也能取得胜利(虽然最后被人干扰,但他相信自己必胜)。
任何人都知道,使用趁手和不趁手的武器,战斗力会有很大差别。
他站在桥头,却没有进攻。因为他知道汤马士跑的挺快的。
要是离开桥梁这个关键位置,给汤马士找到机会过桥逃走,那就不好说了。谁也不敢说一定能追上。
长跑速度,和武艺无关。
汤马士深深呼吸一口气,闭上眼睛。
形势不利。问题是那些佣兵不止卢梭一个,他们是一伙的。
拖延时间行不通。汤马士没有后援,对方却可能有援兵。既然如此,只能硬拼。
生死之战,容不下任何一点放水。必须以自己最强招式来攻击。
他闭上眼睛,强行将自己拉入冥想状态,现在,那条魔法之河就在身边,触手可及。
他之前没去触摸过,但现在却探出手去了。
探出手的时候才发现,虽然看上去触手可及,但依然有一小段距离。也许还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天的冥想,才能真正接触到。
但他没有时间了,汤马士毫不犹豫的驱使一团神力进行灌注。
几秒钟后,汤马士吐气,睁开眼睛,目光之中已经满是坚定。下瞬间,他向前冲去。
来了!卢梭冷笑。果然是个新手,比较冲动。
汤马士迎面冲上,双手举起长剑,以破釜沉舟之势劈砍而下。
这个动作满是破绽,卢梭狞笑着,在长剑劈下最后一瞬间后退。他看出来,也许是因为太年轻太冲动,所以汤马士的距离判断失误了。
他下斩动作太早了,这等于送给卢梭一个完美反击的机会。
卢梭后退,退出长剑攻击范围,然后挺剑,准备在汤马士一击落空并不得不收力的间隙,一剑刺穿这个少年人的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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