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嘟嘟嘟嘟嘟嘟咚咚”
百鸟朝凤提前问世,喇叭声混杂着唢呐声,喜气洋洋。
听到乐曲过来围观的百姓越来越多,大唐舞乐盛行,甚至已经有女郎开始在人群中跟着和声。
“这是哪家的郎君娶妻,竟这样大的排场”
“不是娶妻,今日是放榜之日听说这位郎君高中状元。”
“哎呀,这是比成亲更大的喜事啊。”
“咦,这可是沈郎君”
“是沈郎君”
沈初面无表情骑在马上,对周遭人的眼神已经习以为常了。
更可悲的是,沈初渐渐发现他居然习惯了起来,已经能对着周遭的敲锣打鼓声无动无衷了,看到人群中有人对他挥手打招呼,沈初还能笑着跟对方挥挥手。
既然拒绝不了,那就干脆加入没错,我就是沈郎君,新科状元就是我,沈初
心中一这么想,沈初顿觉天地宽。
其实状元游街的感觉比他想象得更好一些,沈初眯了眯眼,春风拂面,金榜题名。
骑在马上百无聊赖,沈初居然回想起了状元游街的知识点,唐朝还没有状元游街这个习俗,一直到宋朝才开始有状元骑马游街,到了明清时候则逐渐发展成了惯例。
不过如今看来,这个习俗应当会在唐朝就出现了。算起来自己也是这个习俗的开端了,沈初哂笑,抬手摸了摸自己身下这匹神骏大马的马头。
上元节的时候,帝王可以从花萼相辉楼最上一层俯瞰大半个长安城,勤政楼同花萼相辉楼一般高,李隆基平日处理政务累了,便喜欢临窗往下看。
从这可以直接看到长安坊市街道。
“那是什么动静”李隆基半眯着眼,远远指着数里外的一串红点,“今日是哪家成亲吗”
高力士闻言便打发小宦官去探消息。
没过多久小宦官就气喘吁吁地跑了上来。
“启禀陛下,这是新科状元,听说是新科状元的家里人专门为新科状元庆祝专门请了打锣鼓的乐师和舞狮的艺人沿街庆贺。”
李隆基来了兴致“朕记得沈初家中已经没有旁人了”
他的记性很好,哪怕只是匆匆扫过一遍今科进士的籍贯,李隆基也记下来了一些情况,更何况李隆基还特意看过一遍沈初的籍贯信息。
“正是。奴听说,是寿安公主府请的舞狮队。”小宦官自然是都打听清楚了才敢来向李隆基回话。
李隆基表情顿时微妙了起来。
他侧头对高力士道“朕前两日还说这个沈初是个安分的主,今日一看倒是朕看岔了眼。”
“也是,能和寿安那个丫头混在一起的能是什么老实沉稳之人呢。”李隆基笑笑,干脆吩咐小宦官。
“朕倒是好奇寿安能弄出什么动静,你去告诉寿安公主,让她沿着兴庆宫外墙走一圈。”
这样从勤政楼上就能看清楚宫外的热闹了。请牢记收藏,网址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前世的陈瑶为自己的恩人付出一切,却死在天雷之下。死后她才知道自己原该是反派,但却被天命女主一直押禁在她身边为她卖命。一朝睁眼,她携怨念而来,彻底释放自己的嗜血天性。你机缘逆天,那我夺了又怎样。你想杀我以明正义,那你就先死一步。她,心狠手辣,随心所欲,做事不择手段,只为将那个什么女主踩到脚下。只是,突然有一天她发现自己一时心善随手捡来的狗崽子似乎对她生了不该生的想法啊。陈瑶匕首抵着狗崽子的脖子,漫不经心说道滚出去。狗崽子任由脖子流血,声音软糯却不肯后退半步你说过去哪都带着我的。啧,这样的仆。杀了?...
风寄灵,一朝穿越成了被毒哑被下药的侍郎府小姐,性如烈火的她,怎肯任人摆布,太监了狗男人,火烧宅院,搅得人仰马翻后,一个不注意,滚落山涧。送上门的美少年,正好用来解药。一夜情浓,风寄灵竟凭空消失了。五年后,为了一株宝药,二人再次相遇。彼时,美少年成了位高权重的王爷,豆芽菜少女成了单亲带娃的女医。王爷,你这长相,丑帅丑帅的,要不要我给你做个微调。某王爷冷笑,撕掉脸上的面具,抱起身旁的小崽子。现在再看看,是本王帅,还是我们的儿子帅?...
洪荒幕后脑洞陈轩穿越洪荒成了一条小白龙,因为他的到来,洪荒彻底走偏女娲功德成圣非我愿,我要斩三尸!西方二人组西方太过贫瘠,今天开始我二人加入东方!通天封神量劫来临,所有截教弟子随我一同上封神榜!老子直到有一天,鸿钧道人发现不对劲,来到了不周山脚(简介无力)...
王清歌穿越到平行世界,一名被家人赶出家门,又被女友分手的废物身上,并获得了娱乐逆袭系统。从此这个世界少了个废物,多了个娱乐天王,作曲天才,他的每一首歌总能让无数人闻之泪目。别人对他的评价,永远只有一句,那就是他到底被多少人伤过?他到底经历过什么样的事。在怎样的绝境下,才能写出如此伤感又动听的歌曲来。...
现代SSS级研究员猝死穿越到大兴朝,身子一直体弱多病,养到六岁才被允许在地里捡稻穗,被晒的头脑发蒙的李景,觉得他这身体以后种地,有些悬,当即决定读书考科举,这他擅长,插秧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吧!第二年,彼时已取名李意卿的某人自诩身体康复,兴致勃勃要插秧。怎么脚痒痒的李意卿脑子里闪过不好的预感,从水里抬起脚。嚯只见一只黑色蠕动的水蛭趴在他的脚趾缝里吸吮着。啊李意卿...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