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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犊子!”旁边一个白衣公子,眼睛瞪得老大,尽是不善,“有你什么事?早在一年前,我与沈小姐就已经关系匪浅!”
旁边一身锦衣的男子,眼神尽是鄙夷:“你也给我滚!去晴雅阁买几本书,与沈小姐攀谈了几次,就成了关系匪浅?我告诉你!我与沈小姐可是一起去踏过青。”
看着众子弟,因为沈青辞,争辩得面红耳赤。
似是一群情敌,争风吃醋。
秦风看在眼里,不由撇了撇嘴,心想,你们争吧,争来争去,沈青辞以后还不是要变成我的秦夫人?
沈青辞的魔力之所以如此大,原因很简单。
在京都尚未出阁的千金小姐中,沈青辞算得上最顶流的婚选。
长相自不必说,京都能在容貌气质上压沈青辞一头的女子,还在娘胎里呢。
才华方面,琴棋书画诗洒花,无一不精。
最关键的是背景。
兵部尚书,督战大臣之女。
天机营统领,圣人身边红人秦风的大姐。
可以说,只要娶了沈青辞,对于京中子弟而言,便是一步登天。
钱、权、色,尽入囊中。
这也是为什么,自晴雅阁创办之初,京中的文人,以及那些疑似文人,和虎背熊腰却拿着折扇,硬拗出一副半生不熟文人嘴脸的纨绔,如同苍蝇一般,削尖了脑袋往晴雅阁挤。
若不是沈青辞如今已成“晴雅阁出版社”的总编辑,兼副董事,兼经销部部长,以及所有商队的总指挥。
公务缠身,实在是分不出心力,恐怕晴雅阁的门槛,早已被京中子弟给踩塌了。
秦风给与京中子弟,偶遇沈青辞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便令半数子弟回心转意,赖在现场死活不肯离开。
见此情形,谢云儿没好气道:“秦风,你可真无耻,居然拿大姐做文章,若是被大姐知道,非打断你的腿不可。”
秦风挠了挠屁股,不以为然:“我只是让他们去晴雅阁领砚台,又没说一定能见到大姐,这可不怪我。再说了,大姐终究是要改名的。”
谢云儿一头雾水:“改名?好端端的改名干什么?”
秦风咧嘴一笑,毫不避讳:“自然是要冠夫姓,由沈青辞,变成秦沈氏。”
谢云儿目瞪口呆,她见过无耻的人,却没见过像秦风这么无耻的人。
若秦风真娶了沈青辞,谢云儿与沈青辞的关系,该如何论处?
谢云儿薄唇轻咬,忍不住啐了一口:“不要脸,连自己大姐都不放过,难道没听说过,兔子还不吃窝边草?”
秦风耸了耸肩,不以为然:“还有句老话,叫做近水楼台先得月,肥水不流外人田。”
秦风的尖牙利嘴,在京都可是出了名的,谢云儿说不过他,却又气不过,便没好气地来了一句:“明日我便将你这番话,一五一十地告诉大姐。”
刚才还趾高气扬的秦风,瞬间萎了下去,脸上的傲气被无耻谄媚取代:“别呀,咋还急了?”
谢云儿白了秦风一眼,气呼呼地转身离开了。
这该死的,就算纳妾不算什么问题,也不能当着未来夫人的面说啊!
而且……
她谢云儿是正房夫人,那大姐便是妾,好一个乱糟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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