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夜色深沉。
如今已经是十二月初,燕京是属于北方,已经正式进入了寒冬。
燕京的冬天,只能用酷寒来形容。
罗军从佛山到燕京,就好像是从夏天到了冬天一般。
在军机上时,沈墨浓就给众人发了军大衣。此刻,罗军和沈墨浓都裹了军大衣。
随后,沈墨浓上车,罗军坐在副驾驶上。
这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
北风凄厉的呼啸。
沈墨浓启动车子。罗军不由问道:“咱们现在去做什么?”
沈墨浓微微一笑,说道:“眼下也没有什么正事要做,我带你去吃咱们燕京最有特色的涮羊肉锅吧。”
罗军呆了一呆,说道:“你刚才跟林老爷子不是说还有正事要做吗?”
沈墨浓一笑,说道:“你不觉得这世上最折磨的事情就是陪长辈吃饭吗?我这是找个借口解救你。”
罗军摸了摸鼻子,说道:“靠,沈墨浓,你当我弱智啊!是解救你自己还差不多。”
沈墨浓哈哈大笑,说道:“反正都一样。”说完之后,她便启动了车子。
对于燕京,沈墨浓很是熟悉。她熟稔的出了四合院地带。
罗军还是第一次到燕京来,他对燕京充满了说不出的向往。因为这里是华夏的庄严国都,也是最繁华的经济中心。这里有太多的历史传奇存在了。
一路开去,罗军跟好奇宝宝一样左顾右盼。偶尔看见一处建筑物还会很新奇。“喂,沈墨浓,那里是不是王府井?”
沈墨浓白了他一眼,道:“你是不是但凡看到点复古建筑就觉得是王府井啊?这是哪儿跟哪儿啊,王府井比这繁华好看多了。等明儿有空了,姐姐带你去逛逛。”
罗军顿时为自己的土鳖感到有些不好意思。
不多时,沈墨浓却是开着车到了一个偏僻的胡同口停下。随后又带罗军进入胡同里。
这条胡同跟小城市的胡同一样,路面还有些坑坑洼洼的。
不过这胡同不同的是,它残留了老燕京的那股子味道。
进去之后,罗军看见里面还有不少店面开着,里面客人很多。
最后,两人来到了一家涮羊肉店里。这店子不大,里面装修也不怎么样。
罗军说道:“沈墨浓,你好抠门。路边摊就把我给解决了。好歹你也得带我去五星级大酒店吧?”
他自然是跟沈墨浓开玩笑。如果真要讲礼仪,沈墨浓肯定要带罗军去高大上的地方。但两人友情已经很是深厚,所以言语上没什么顾忌。
沈墨浓笑笑,说道:“罗军,你真是个土鳖。你知不知道,燕京真正地道的涮羊肉都在小胡同里。不是真的朋友,我才不会带他来这里。”
罗军打了个哈哈,说道:“好,我今天倒要好好尝尝。”
沈墨浓跟这里的老板已经很熟,那老板是个胖子,四十来岁。一见到沈墨浓,眼睛都在发亮。很客气的说道:“沈小姐,你有好一阵都没来了。这位是……”说着看向了罗军。
沈墨浓还没来得及说话,罗军就先自告奋勇的说道:“我是她的男朋友,墨浓说这里的涮羊肉非常不错。经常跟我说这儿,说就馋这一口呢。”
沈墨浓白了罗军一眼,不过也没有拆穿罗军。
那胖子老板眼里闪过一阵失望,他还是强颜欢笑,说道:“先生您是一表人才。”
罗军哈哈一笑。
沈墨浓接着说道:“张哥,包房里有人吗?如果没有,就给我们安排那间包房吧。”
张哥说道:“没人,我这就给你们安排。”
“多谢。”沈墨浓说道。
随后,罗军便和沈墨浓进了包房。
月老孟小满最近遭遇了人生头等大事来自西王母的催婚。西王母见到整日向着死去的月老,她很担心自己的干女儿会成为一个情痴,所以才会催婚孟小满。想她当了数千年月老,有朝一日也会开始为自己的人生大事开始打起了算盘。盘算来盘算去,孟小满将目光放在了自己那仙龄才堪堪一百年的小徒弟祁溪身上。...
南无思居然穿书了,谁能告诉她穿成无敌丑女怎么办?幸好她也有金手指,是个成长变美系统。肤白貌美大长腿,想要啥就有啥。系统商城开启,华服首饰化妆品,应有尽有。渣男太子还想娶她,呸,她才不嫁。自家有权有势,自己还变美了,想要啥男人没有。谁知道捡了个瞎眼王爷。王爷思思你是不是也嫌弃本王是个瞎子?南无思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哦。...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上辈子,姜言笙误会祁西野在外面有女人,跟他离心闹了半辈子。直到这个男人,跟她殉情在火海,她才懂得自己究竟有多爱他。重生回到一切悲剧还没发生之前。救下差点被人害死的孩子和父母。发誓找那些伤害过他们一家的人报仇雪恨。意外开启玉佩空间,也收获了一双捡漏的眼睛。破鼻烟壶,居然是上等翡翠。布满油垢的插屏,竟是金丝楠木打造的。丢在垃圾堆里的废料,开出价值千万的玻璃种帝王绿翡翠。一次次捡漏成功,一次次打脸爽翻,也在一次次跟祁西野深入交流后,了解到他比她想的更爱自己,自己比她想的更离不开他。情不知所起,一往而终。祁西野用长情的陪伴,跟她告白,自己的爱有多深,情有多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军婚三宝后,我在九零靠捡漏赢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夜黑风高,吾俯案疾书。有诗为证,曰一蓑烟雨,点江南。一点流光,终虚幻。一抹情深倏然,杀气迎面而至,吾躲闪不及。哎呀滚,少在那儿文邹邹,简介呢?什么时候交?那个那个,咱能不能先把刀放了,有话好好说?吾小心的将刀锋推开了些许,内心惶惶。屁话,要么交简介。要么,我宰了你?吾肝胆欲裂少侠饶命,借宝刀一用。干嘛?我自横颈成一快,留取简介待后来。哐啷咳,救命,我不要简介了吾提刀冷哼,斜睨眼前之人。呵呵呵,想的美。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