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罗军虽然害怕结婚,不喜欢被束缚。但他心里也曾经对自己未来的妻子幻想过。他自己是个大男子主义性格的。所以觉得自己的妻子,第一是要漂亮。第二是要温柔体贴。其实丁涵倒是蛮符合的。唐青和林倩倩也是接近的。
可罗军唯独没想到,自己的妻子是司徒灵儿这样的。
此刻,司徒灵儿的车开的飞快,在夜里,这法拉利就如一道静电飞出去。
罗军心里还是有些顾虑的,眼下萧冰情失踪了。这个娘们不会善罢甘休。
还有帝罗也被自己和沈墨浓合作干掉了。他有些怕杭行天也会前来。
自己目前的修为要是遇到了杭行天,那也就是等死的份儿了。
可罗军也不好意思不出来啊!
总不能说自己害怕被干掉吧?罗军是个好面子的人,他在司徒灵儿和司徒炎面前是肯定不能这么丢脸的。
罗军眼下也只能期盼自己不要那么倒霉了。
二十分钟后,司徒灵儿将车开到了三里屯的酒吧一条街。
随后司徒灵儿停了车,随意选了家酒吧进去。
罗军连忙跟在了后面。
这家酒吧叫做星辰酒吧,一进入酒吧里面,罗军便被那震耳欲聋的重金属音乐轰炸耳膜。
这样的氛围,是罗军以前最喜欢的地方。但现在他却没有了那种猎艳的心情。人总是会在不知不觉中长大。
酒吧里,霓虹射灯闪烁,舞池里,都市男女疯狂摆动。
这里犹如是牛鬼蛇神的聚集地,充满了放肆,放纵,疯狂。
人人都带着一丝醉态,放肆着自己的神经。就算是胆子小的男生到了这里,也会不自觉的胆大起来。
那些平素端庄的女生到了这里,也敢出言去调戏心仪的男青年了。
这是属于酒吧独有的魔力。
罗军的目光是跟着司徒灵儿的。司徒灵儿直接来到了吧台前,她落座后,点了一杯威士忌。
罗军来到她的身边坐下,要了一杯伏特加。
酒慢慢的喝着,感受着酒吧的气氛,倒是一种不错的享受。
不过,美女走到哪里都会容易惹来麻烦。更何况,司徒灵儿是有燕京第一美人称号的。
很快,就有一个长的不错的青年手里持着酒杯走了过来。这青年看起来二十七八岁,穿着白色亚麻衬衫,黑马甲。手上戴了一块欧米茄手表。
一看就是个有钱的公子哥!
司徒灵儿是冷美人,气质超然。
一般的小流氓还真不敢来冒犯。
也只有这种公子哥才敢上来泡一泡。
这公子哥叫做李健,李健还没靠近,罗军便拦住了他。“哥们,这个不是你的菜,换其他的吧。以你的条件,这里面很多女人都愿意陪你去过夜的。”
李健立刻皱眉,道:“你是谁呀?”
罗军其实不是怕李健占了司徒灵儿便宜,主要是觉得上天有好生之德。司徒灵儿下手估计会很黑。眼下李健问起,罗军倒是很理直气壮的道:“我是她未婚夫,三天之后我们就要举行婚礼。”
李健顿时郁闷,他泡妞多年,第一次遇见像司徒灵儿这样的极品。所以眼下,他绝不愿意就这么放弃。他上下扫了罗军一眼,道:“你说她是你未婚妻就是你未婚妻啊?就你这行头,你配吗?我还说她是我老婆呢。”
罗军穿的衣服确实不是很贵的那种,全身上下也就两千来块。和司徒灵儿还有李健的行头比起来都差远了。
司徒灵儿一件衬衫就是三万,一件风衣更是价值不菲。
李健更不多多说,手表都是二十万的。
月老孟小满最近遭遇了人生头等大事来自西王母的催婚。西王母见到整日向着死去的月老,她很担心自己的干女儿会成为一个情痴,所以才会催婚孟小满。想她当了数千年月老,有朝一日也会开始为自己的人生大事开始打起了算盘。盘算来盘算去,孟小满将目光放在了自己那仙龄才堪堪一百年的小徒弟祁溪身上。...
南无思居然穿书了,谁能告诉她穿成无敌丑女怎么办?幸好她也有金手指,是个成长变美系统。肤白貌美大长腿,想要啥就有啥。系统商城开启,华服首饰化妆品,应有尽有。渣男太子还想娶她,呸,她才不嫁。自家有权有势,自己还变美了,想要啥男人没有。谁知道捡了个瞎眼王爷。王爷思思你是不是也嫌弃本王是个瞎子?南无思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哦。...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上辈子,姜言笙误会祁西野在外面有女人,跟他离心闹了半辈子。直到这个男人,跟她殉情在火海,她才懂得自己究竟有多爱他。重生回到一切悲剧还没发生之前。救下差点被人害死的孩子和父母。发誓找那些伤害过他们一家的人报仇雪恨。意外开启玉佩空间,也收获了一双捡漏的眼睛。破鼻烟壶,居然是上等翡翠。布满油垢的插屏,竟是金丝楠木打造的。丢在垃圾堆里的废料,开出价值千万的玻璃种帝王绿翡翠。一次次捡漏成功,一次次打脸爽翻,也在一次次跟祁西野深入交流后,了解到他比她想的更爱自己,自己比她想的更离不开他。情不知所起,一往而终。祁西野用长情的陪伴,跟她告白,自己的爱有多深,情有多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军婚三宝后,我在九零靠捡漏赢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夜黑风高,吾俯案疾书。有诗为证,曰一蓑烟雨,点江南。一点流光,终虚幻。一抹情深倏然,杀气迎面而至,吾躲闪不及。哎呀滚,少在那儿文邹邹,简介呢?什么时候交?那个那个,咱能不能先把刀放了,有话好好说?吾小心的将刀锋推开了些许,内心惶惶。屁话,要么交简介。要么,我宰了你?吾肝胆欲裂少侠饶命,借宝刀一用。干嘛?我自横颈成一快,留取简介待后来。哐啷咳,救命,我不要简介了吾提刀冷哼,斜睨眼前之人。呵呵呵,想的美。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