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纽约的清晨,一道光线从窗帘的缝隙中照射进来,还在熟睡的席勒是被共生体的声音吵醒的。
“我好饿,我好饿,我想吃脑子吃一个脑子、吃两个脑子、吃三个脑子”
席勒无奈的从床上坐起来说:“你还会饿?”
共生体并没有理他,只是独自的在那哼哼唧唧,席勒起床洗漱,共生体问:“他们不来了吗?”
“谁?”
“那些脑子们。”
合着超级英雄在你眼里就是一个个脑子?
但是非要这么说的话,也没什么问题,毕竟超级英雄里带脑子的不多,大多数也都聚集到他这儿了。
“我好饿,我好饿,我好饿,我想先吃那个蓝眼睛的脑子,棕色眼睛的留到第二天再吃”
席勒发现共生体好像确实是会饿的,他通过脑波不停地把一种饥饿的感受传达到席勒的脑海里,弄得席勒也有点饿了。
他先走到厨房,打开冰箱的门,拿了点巧克力出来吃,但是共生体丝毫没有停止喊饿的意思。
让席勒有些疑惑的是,这次他在呆的时间比较长,结果就是,在与教父见面的那个晚上,他几乎已经困到神志不清了。
席勒不是个觉很多的人,往常工作时,他靠咖啡提神,一天可以只睡4个小时,这样的状态可以维持一个礼拜,也并不感觉到困。
但在他来到漫威的那前一天,他只不过因为陪护戈登一天没有睡觉,就充满疲惫和困倦,这让席勒不禁联想到他能够在两个世界之间穿梭的能力,这种能力到底从何而来?又有什么限制?
思考了一会,席勒发现他从现有的线索当中,并无法得到答案,于是他打算还是先解决共生体喊饿这件事。
共生体想吃脑子,席勒其实并不介意在地狱厨房找几个罪犯的脑子吃掉,他又不是蝙蝠侠,可不遵循什么不杀人定律,反正地狱厨房这个鬼地方,虽然不如哥谭,但想找几个穷凶极恶的歹徒也是找得到的。
“你会把人的头一口咬掉吗?”
“你希望我这么做吗?”
“不,当然不,你要知道,用餐是有礼仪的,我们不可以这么血腥,那太不文明了,你可以直接钻进他们的头里,然后把大脑吃掉,但是别弄得血淋淋的”
“好吧,那也行”
他果然是想一口把头咬掉的!
席勒想,所有的共生体都有一个祖宗,所以他们在某些方面都惊人的相似。
席勒穿好衣服出门,打算在地狱厨房里逛一逛,看看能不能遇到几个抢劫的倒霉蛋。
地狱厨房虽然没有哥谭那么人杰地灵、民风淳朴,但也不差。
席勒刚走到街角的便利店,就看见一个穿着黑色羽绒服、双手揣在口袋里的人走了进去,心灵感应能模糊的感受到他现在的情绪,席勒在这条街的对面盯住他,果然,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手枪,指着柜台后的老板。
席勒刚想走过去,他就看见,店老板从柜台下拿出了一把更大的枪,指着那个抢劫犯,那个倒霉的劫匪举起双手缓缓后退,一溜烟的跑出了商店。
好吧,看来他的运气不太好,遇上的第一个抢劫犯就是个笨贼,而且还是个新手,在地狱厨房抢劫,居然敢只拿手枪,这不被打成筛子就怪了。
席勒继续往前走,穿过排水沟的一个小桥,从一家老旧服装店的背面穿过去。
地狱厨房这地方和哥谭有些相似,他们虽然混乱、邪恶,到处都是罪犯,但也有一种迷人的活力和生命力。
在距离席勒诊所所不远的地方,就有一条著名的涂鸦大街,这里所有建筑的风格都是五颜六色的,房子的结构像是用各种各样彩色的集装箱堆叠成的,巷子又窄又小,各式店面也充满了上个世纪30年代的复古风格,就连卖热狗的小摊,那辆热狗车都是铁皮做的棚子,车身上涂满了各种各样夸张的彩色涂鸦。
不得不说,这种色彩斑斓的风格出现在这样的,贫民窟里,仔细想想觉得荒谬,但看上去却又十分和谐,比起哥谭,这里要阳光和活力的多。
未来,至白七日之后,人类觉醒真气。侠客魔道横空出世,正邪冲突,日渐焦灼。八字至阴,亡神入命,有此命格者必为一代魔头。少年命途多舛,际遇诡谲,难入侠道。不成侠,不为恶,不怨天尤人,不自甘沉沦。前方孤绝曲折,少年早早上路...
蝴蝶的翅膀可以带来龙卷风,田野的双手也必定能撼动整个篮球世界。他们一路曲折,但他们无坚不摧。这是我们大家的篮球。...
舒予穿书了,成了一个被作死女配连累,只出场两次最终流放千里的可怜炮灰。在发现自己无法改变结果后,舒予决定吃吃喝喝躺平了等。谁知道流放还没来,却突然被告知她不是舒家的女儿。她的亲生父母是生活困苦入不敷出连房子都漏着风的农户。而舒家为了隐藏她这个污点决定抹杀了她。舒予来啊,我打不死你们。重回亲生父母身边,舒予眼看着端上桌放在自己面前的一盘咸菜一碗稀饭,以及父母紧张又手足无措的表情,终于叹了一口气。不能躺平了,不然要饿死了。...
烂尾小说高开低走,读者怨念爆表疯狂刷负分,小说修改系统出动,绑定每个小说里的女配,修改反派剧情,挽救小说世界。然而第一个世界国师反派被女帝宿主打断手脚,收为后宫。第二个世界阴暗反派被白莲宿主捆绑囚禁,生死未卜。第三个世界强惨反派被病娇宿主夺取内丹,沦为鼎炉。读者泪目一时间竟然分不清到底谁才是反派!每个世界相对独立,男女主均为切片,1v1,最后一个世界收束...
现代SSS级研究员猝死穿越到大兴朝,身子一直体弱多病,养到六岁才被允许在地里捡稻穗,被晒的头脑发蒙的李景,觉得他这身体以后种地,有些悬,当即决定读书考科举,这他擅长,插秧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吧!第二年,彼时已取名李意卿的某人自诩身体康复,兴致勃勃要插秧。怎么脚痒痒的李意卿脑子里闪过不好的预感,从水里抬起脚。嚯只见一只黑色蠕动的水蛭趴在他的脚趾缝里吸吮着。啊李意卿...
萌宝马甲追妻火葬场真假白月光邵景淮和阮初初订婚后,总觉得她就是个恶毒爱演戏的女人,甚至还逼走了他的救命恩人白冉。直到有一天,这个女人跑路了,临走前还给他留了个崽。六年后,她回来了,一来就要跟他抢孩子。邵景淮满头黑线,只想狠狠收拾一顿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却不料,他发现,她还带了个崽回来?不但如此,救命恩人也是她?邵景淮慌了,一心只想求原谅。可阮初初却笑了无恨,哪来的原谅?我只想去夫留子,您请便。自此,双宝助攻路遥遥,邵总追妻路漫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