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二爷爷三爷爷,我做的不是很辣,不知道你们能不能吃,试一下如果不能吃就算了!”许玲玲特意解释道,可不能让老人家出事了。
“欸!好好好,建军媳妇是个不错的,不过我跟你三爷爷身体好着呢!就喜欢吃这种口味重的。”
二爷爷尝了一口果然很符合自己的口味,更喜欢许玲玲这个小辈了。
可惜!建军不在了,要不然。。。。。。。。。。。
哎!不想那些,不想那些,人都走了说这些也没什么用了,剩下的人好好活着才是硬道理。
三爷爷喜欢麻辣香锅的不行,这口味可真符合自己的胃口。
家里不是水煮菜就是水煮菜,吃得嘴巴都没味了!
大队长就更喜欢吃了,麻辣香锅完了以后众人吃许玲玲的炒的土豆丝。
毫无意外又一次被惊艳到了。
这土豆丝简单就是用的油多一些不过偶尔改善一些应该是还能接受的。
所以老太太把许玲玲炒土豆丝的过程一五一十的说了,大队长一听那叫一个高兴。
终于有一个自家可以做的菜了,这土豆丝炒着没想到那么好吃。
以前家里都是跟那些粗粮一起煮了,或者直接煮了然后蘸着辣椒面吃。
今天可是让他长了见识了。
反正今天这一顿饭吃得每个人都很高兴,就连小赵氏都不作妖了。
反而在伤感以后吃不到许玲玲做的饭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吃完饭还是让周建国周建党一人扶着一个送回去了。
大队长回来的时候身上还沾染着饭菜香,大队长媳妇李氏立马就闻到了。
毕竟乡下也没有天天洗澡那个概念,都是十天半个月才洗一次澡。
“你吃了什么身上这样香?”
大队长一听这话可来劲了,把许玲玲做的饭说得有声有色,把李氏都馋坏了。
“那周氏叫你过去是什么事?”李氏又问。
“哎!”说起这事大队长还叹了一口气:“弟妹想重新分家,其他的都不变,就是以后跟着建军媳妇一起过。”
“啥?”李氏傻眼!
“为啥呀?”李氏惊呼,实在想不明白弟妹为何要改变。
“你知道建军媳妇要去公社上班了,着一个人来来回回的不安全,就准备在公社租房子住,弟妹那个人自然就不放心小雪那孩子,想要跟着一块照顾孩子。”
“那跟着建国也可以去照顾孩子啊?”李氏听到赵春花以后要去公社了这心口闷得很。
“这照顾孩子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更何况弟妹是跟着一块去公社了,你说建国家的能乐意?要我说弟妹也是干脆利落直接重新分家,避免以后两家人再吵架。”
这大队长回来以后一想觉得弟妹这个想法真的是很不错了,趁着现在还有一些情分在早一点分开,肯定比以后两家闹翻了再分要好。
喜欢穿到六零带孩子,我服了!()穿到六零带孩子,我服了!。
月老孟小满最近遭遇了人生头等大事来自西王母的催婚。西王母见到整日向着死去的月老,她很担心自己的干女儿会成为一个情痴,所以才会催婚孟小满。想她当了数千年月老,有朝一日也会开始为自己的人生大事开始打起了算盘。盘算来盘算去,孟小满将目光放在了自己那仙龄才堪堪一百年的小徒弟祁溪身上。...
南无思居然穿书了,谁能告诉她穿成无敌丑女怎么办?幸好她也有金手指,是个成长变美系统。肤白貌美大长腿,想要啥就有啥。系统商城开启,华服首饰化妆品,应有尽有。渣男太子还想娶她,呸,她才不嫁。自家有权有势,自己还变美了,想要啥男人没有。谁知道捡了个瞎眼王爷。王爷思思你是不是也嫌弃本王是个瞎子?南无思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哦。...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上辈子,姜言笙误会祁西野在外面有女人,跟他离心闹了半辈子。直到这个男人,跟她殉情在火海,她才懂得自己究竟有多爱他。重生回到一切悲剧还没发生之前。救下差点被人害死的孩子和父母。发誓找那些伤害过他们一家的人报仇雪恨。意外开启玉佩空间,也收获了一双捡漏的眼睛。破鼻烟壶,居然是上等翡翠。布满油垢的插屏,竟是金丝楠木打造的。丢在垃圾堆里的废料,开出价值千万的玻璃种帝王绿翡翠。一次次捡漏成功,一次次打脸爽翻,也在一次次跟祁西野深入交流后,了解到他比她想的更爱自己,自己比她想的更离不开他。情不知所起,一往而终。祁西野用长情的陪伴,跟她告白,自己的爱有多深,情有多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军婚三宝后,我在九零靠捡漏赢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夜黑风高,吾俯案疾书。有诗为证,曰一蓑烟雨,点江南。一点流光,终虚幻。一抹情深倏然,杀气迎面而至,吾躲闪不及。哎呀滚,少在那儿文邹邹,简介呢?什么时候交?那个那个,咱能不能先把刀放了,有话好好说?吾小心的将刀锋推开了些许,内心惶惶。屁话,要么交简介。要么,我宰了你?吾肝胆欲裂少侠饶命,借宝刀一用。干嘛?我自横颈成一快,留取简介待后来。哐啷咳,救命,我不要简介了吾提刀冷哼,斜睨眼前之人。呵呵呵,想的美。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