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吴成内心片段,播放速度愈加快速,来不及反应。
金龙羽生告诉吴成说:“昆仑派危机,只要找到向悦然即可破解。他是平江不肖生化身,也无心之举,开创武侠小说世界。向悦然是武侠初心,是武侠动力之泉。”
话音刚落,金龙羽生此刻也消失在众人感知间。
高洋用寒冰之气,帮助吴成驱除燥热之气。
曾飞宇与周洲明来不及和金龙羽生道别,只能心里祝福金龙羽生随大道而去。
邓路平可能只是机械信息生命体,没办法进入真正邓路平世界,只能察觉到一丝悲凉,但又无可奈何。
吴成意念平息后,缓过劲说:“我们还是从校外走过去吧!那里有一个池塘,以前去山后草地,时常经过这里。”
曾飞宇听后十分有趣说:“那时候星期六晚上,确实是我们难熬的夜晚,内心十分空洞,不知道去哪里消遣。”
周洲明勾起过往记忆说:“周六下午上完两节课,太阳已经没有那般毒辣,但还有些热度,可以烧灼他们的皮肤,我们很快在一棵大树下找到休息地。我们一群买了一堆零食和一些牛羊肉、啤酒汽水和食物。
在不远处有一眼山泉,流出一条小溪打眼前经过,几个女生把一些果蔬在溪水边清洗一番。
曾飞宇去菜市场买了红薯还有一些生菜,
李侠福带几个人去收集山上的干柴以及一些松树针叶。
几组人分工明确地组织一场篝火集会,也算是少年时代的谢幕。
大地开始沉沦在黑夜里,我们的篝火在傍晚尤为耀眼,过往的山民只是感谢这里光亮帮他们照耀了回家路。
我们十几个人都不担心黑夜会出什么乱子,只是安心地烧烤自己的美味。,
我把篝火烧起来,甘兰兰、刘晴、艾迪在一旁烧烤。
几个人把鱼肉的穿上铁丝上,十分耐心烧烤美味。
曾飞宇把一些可以窝在火堆里的红薯,这样便可以窝出美味的红薯。
当时我们中绝大数都是农村里的,知道窝在灶炉里的红薯特别美味,所以特意要了一些红薯准备窝熟。那些比较容易熟的蔬菜,自然留到最后。
艾迪觉得单纯地坐在这里,有点乏味就提议:“我就讲一下诗词,我说一下我的观点,就是诗词最鼎盛时期是唐宋,也是中华文化艺术最巅峰状态。
你们中四个是喜欢国学的,对诗词见解比我深入,个人拙见还望几位见笑了。
诗词,是古典艺术的最优雅的艺术之一,也是中国文化最具内涵的美学观,在各种意象里营造各式各样的意境。诗词与音乐、绘画、建筑存在相互交融的关系,他们彼此之间相互影响。
我最喜欢的词人是李清照。她的才情是我们女子之间楷模,也是那个时代不可多得才女,她的家国遭遇,才可以感人肺腑的词。
艺术永远少不了真情实感的流露,只有这样的艺术才能称得上艺术。这也是技术与艺术一线之隔。”
她说完就歇了一口气,然后从饮料包里拿出一瓶矿泉水,喝上一口才算是止渴。
艾迪一说完就示意男生说见解来。
曾飞宇笑着说:“诗词确实是个人情绪化表达。男儿天生对义理更有兴趣。情绪固然重要,没有理性指导,生活会变得很混乱。”
曾宏宇,,心里有点畏难,于是目光偷瞄了一眼众人,然后对着大家说:“我就说点篮球吧,这里也就是我对篮球情有独钟
篮球,这项运动,是我生命里一个重要的朋友,也许我的性格有点沉溺内心世界,所以喜欢一个人独自玩耍,可是再遇到篮球后,我的人生开始逐渐转变,然后在球场上明白了,一个人的力量的不足,要想出其不意,就必须与队友心意相通,自然就会更想了解别人,从而促使自己乐于与队友交往。
甜宠闪婚双洁男主扮猪吃老虎南遥刚从监狱出来,就被未婚夫和渣姐设计,睡错了人!一气之下她就和陌生人闪婚了。本以为便宜丈夫是个牛郎,有颜没钱没背景。没想到他却住寸土寸金的豪华别墅,还偷偷开着价值千万的限量迈巴赫,就连他身上不起眼的衣服都是全球首席设计师亲手设计定制的。还以第一首富身份参加了全球国际联合会议!你到底是谁?你的甜甜蜜蜜小心肝丈夫。南遥一脸认真,我再问一遍,你到底是谁?我要听实话。你未来孩子的爹。...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一个两千年后的灵魂,穿越到了公元前260年赵孝成王丹的身上。为了摆脱将来沦为秦始皇一统天下垫脚石的命运,赵丹决定还是把这个统一天下的担子放在自己肩膀上好了。但在那之前,赵丹得应对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此时此...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作为捕蛇者,许应一直老老实实勤恳本分,直到这一天,他捉到一条不一样的蛇三月初一,神州大地,处处香火袅袅,守护着各个村落乡镇城郭州郡的神像纷纷苏醒,享受黎民百姓的祭祀。然而,从这一天开始,天下已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