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元歌从门内出来时,是在一处林子里。
沿着蜿蜒的小路,元歌很快就看到了不远处矗立着一座古老而神秘的村庄。
如世外桃源般隐藏于郁郁葱葱的丛林深处。
元歌加快脚步从村子里进来,眼前的是一排排错落有致的木质吊脚楼,极具异域特色和名民族特色。
“快进来。”没多久,就看到一个色情的女人洋溢着青春的笑容,冲她招手:“人还没来齐,先去屋子等等吧。”
她说着指了指不远处的一栋高大的木楼。
女人笑意盈盈的看着来往的过客,嘴角的那抹弧度始终保持不变。
“诶……”
元歌刚进来就看到欲站起来和他打招呼的程千里,还有一旁坐着的阮澜烛。
元歌没理会旁人的目光,径直走向他们的位置。
这几乎已经是明晃晃的告诉其他过门人他们是一伙的,但他们在乎吗?
元歌没有唤出傀儡,自然也不能说话,阮澜烛也总是不搭理他,千里很是无聊。
只能期待着凌久时能够快些来。
这扇门依旧有新人,吵吵嚷嚷的,很是烦人。
吵闹声中,凌久时终于来了,和他一起的还有一个穿白裙子的女生。
那女生进来的瞬间,元歌似乎看到对面坐着的阮澜烛眼中闪过一丝杀意?
白裙子女生叫徐瑾。
房间在后面的竹楼,一个房间三张床。
阮澜烛和凌久时还有那个徐瑾一间房。
元歌和程千里一间。
很快就分好了组,众人各自散去休息去了。
天色已晚,万籁俱寂。
为了和程千里聊天,元歌特意唤出了傀儡。
夜深了,千里还是有些睡不着,元歌便像是变戏法似的,变换着傀儡的模样,哄着他玩儿。
千里是一个很好的观众,傀儡每每变换一次,他都很是捧场。
“哇!元哥你真是太厉害了!!”
“太酷了吧!”
在我青春的时光里,丢了我作为女人最为宝贵的东西我曾经一度认为,爱情与我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直到有一天,我邂逅了林余恒他靠近我,让我身上生了叫做爱情的刺不过,他与我之间,有的不仅仅是爱情在揭穿了一切丑陋的秘密和不堪以后试问有情人,此情可堪回...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倒霉留学生李杰因为一次医疗事故,意外获得了透视能力。美利坚仓储寻宝黄金恶魔谷淘金回收古董计划深海打捞旧时代宝藏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成长发家史...
为自己的新书广告一下,为一部都市类型小说。有如下几种方式能找到,在本浏览页把尾数替换为85220。或点击作者博客,可以找到。或在搜索栏中搜索。或在首页白金作者推荐栏中,可以找到。手头上有闲票的哥们,不要吝啬,帮忙投上票,不胜感激。...
那个晚秋的雨夜,年少的骑士在天空的车流中横冲直撞,无可抵挡。骑士的执念与理想,少女的依赖与爱恋,死亡与未来之约。为了你,我愿意背负一切,哪怕双手沾满血腥,与全世界为敌!!某日男主拦住作者去路,悲愤大叫养成也就算了,可你给我加入异能者的设定干什么?很搞人的好不好!那个用身体跟机甲干架的人真的是我吗?!放心,作为补偿,我会给你开后宫的。说完作者阴笑着将男主打晕,拖向黑暗的深处...
为女友负债累累,却被背叛羞辱,本以为死定了,却获得了无上传承。至此改变人生,不仅美女蜂拥,权贵臣服,更是富贵滔天!曾经欺我辱我者,都将通通踩在脚下。医术,能救死扶伤,也能惩恶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