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再过一百年,全球的明人数量可达二十五至三十亿。
控制约三成的陆地,基本都是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
大明帝国的人口占据全球总人口的一半左右,那就可以让某些挑战者再也无法翻身了。
差不多具备了成为千年帝国的前提条件了,搭配某只“千古一帝”就妥了……
长子在澳洲那边的工作已经初见成效了,先挖运河,后开公路,然后便是拓宽水汽输送通道。
用一百年时间的确可以让澳洲东部来个旧貌换新颜,使大分水岭不再成为一道阻碍内陆发展的天然屏障。
有道是——人心齐,泰山移!
既然如此,在南地可以拆除大分水岭这个障碍物,朱慈烺也能遣人在北地大兴土木。
新都也就是西都定在额尔齐斯河畔的鄂木斯克,目前建设大军正在利用已经修通的铁路开赴该地,参加热火朝天的建设行动。
朱慈烺打算用两百年的时间来建设一座都城,在当地不缺木材,且可以利用航运与铁路运输的情况下,建设条件是相当理想的。
尤其是之前那就是个罗刹的据点,完全不会涉及到让人头疼的地皮问题。
朝廷花费大约价值十万银币的新奇商品,便将周边一些土著牧场给买了下来。
朱慈烺此前也想过将老窝搬到北美去,但那边距离大明本土实在太远,必须完全依靠远洋运输。
其次便是还有张天宝这货在西海岸趴着,处理起来比较费事,容易损害到自己的名誉。
倒是完全可以让手下弄死这货,可是目标终究会死,外人很容易让朱慈烺来背锅。
最后单纯挖矿的话,尽管北地的气候远逊于北美,可是资源储量实在是太丰富了。
这里就是挖矿从业者的王道乐土,各种资源足以支撑大明进入太空时代!
总的来说,由于爪哇岛的火山喷发,搬到澳洲的不确定性太大。
北美太远,搬过去的成本太高,财大气粗的某皇帝也承受不起。
只有经营天寒地冻的北地的投资最小,还能得到持续不断的丰厚回报。
这里有油、有矿、有木材,几乎啥也不缺,可谓地大物博。
向南可以直接打通与奥斯曼帝国的联系,使两国合作更加紧密。
向西可以吃掉乌克兰,获得一举欧洲三大粮仓之一。
最重要的是,占据北地,便可以利用当地的原煤、铀矿、水力资源,玩无限核弹的模式了……
由此带来的一个附加好处就是,可以在研制出远程导弹之后,从莫斯科发射,直接打到堪察加半岛以北的某个靶场里。
只有北地和东地支持这种玩法,其他的对方,譬如南地都玩不了。
新都的建设费用为朝廷每年支出一百万,朱慈烺自掏腰包五十万。
前期也就是砍树、修路、打地基等等,无比保证凑齐一定数量的建设材料。
昊菁皇帝套的钱就是为了建设皇宫用的,皇宫之外的所有均由朝廷负责出资。
皇宫由砖石材料构成,而非木头,可以居住几百年时间,西欧的那些古堡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朱慈烺对自己的居住环境要求也不算高,只要建筑结实牢靠,通风与采光设计的都很科学合理。
冬季室内温度能达到二十多度,那就没啥问题了。
月老孟小满最近遭遇了人生头等大事来自西王母的催婚。西王母见到整日向着死去的月老,她很担心自己的干女儿会成为一个情痴,所以才会催婚孟小满。想她当了数千年月老,有朝一日也会开始为自己的人生大事开始打起了算盘。盘算来盘算去,孟小满将目光放在了自己那仙龄才堪堪一百年的小徒弟祁溪身上。...
南无思居然穿书了,谁能告诉她穿成无敌丑女怎么办?幸好她也有金手指,是个成长变美系统。肤白貌美大长腿,想要啥就有啥。系统商城开启,华服首饰化妆品,应有尽有。渣男太子还想娶她,呸,她才不嫁。自家有权有势,自己还变美了,想要啥男人没有。谁知道捡了个瞎眼王爷。王爷思思你是不是也嫌弃本王是个瞎子?南无思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哦。...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上辈子,姜言笙误会祁西野在外面有女人,跟他离心闹了半辈子。直到这个男人,跟她殉情在火海,她才懂得自己究竟有多爱他。重生回到一切悲剧还没发生之前。救下差点被人害死的孩子和父母。发誓找那些伤害过他们一家的人报仇雪恨。意外开启玉佩空间,也收获了一双捡漏的眼睛。破鼻烟壶,居然是上等翡翠。布满油垢的插屏,竟是金丝楠木打造的。丢在垃圾堆里的废料,开出价值千万的玻璃种帝王绿翡翠。一次次捡漏成功,一次次打脸爽翻,也在一次次跟祁西野深入交流后,了解到他比她想的更爱自己,自己比她想的更离不开他。情不知所起,一往而终。祁西野用长情的陪伴,跟她告白,自己的爱有多深,情有多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军婚三宝后,我在九零靠捡漏赢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夜黑风高,吾俯案疾书。有诗为证,曰一蓑烟雨,点江南。一点流光,终虚幻。一抹情深倏然,杀气迎面而至,吾躲闪不及。哎呀滚,少在那儿文邹邹,简介呢?什么时候交?那个那个,咱能不能先把刀放了,有话好好说?吾小心的将刀锋推开了些许,内心惶惶。屁话,要么交简介。要么,我宰了你?吾肝胆欲裂少侠饶命,借宝刀一用。干嘛?我自横颈成一快,留取简介待后来。哐啷咳,救命,我不要简介了吾提刀冷哼,斜睨眼前之人。呵呵呵,想的美。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