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就算是再过一百年,这些地方可能依旧受穷。
要么缺地,要么缺水,要么两样都缺。
搬到北地、东地、南地等任意一个地方,都有大片等待开垦的平原。
谁要是敢说自己分到的土地不够养家糊口,要么是当地官吏的问题,要么是该人在信口雌黄。
凡是去海外定居的人家,哪怕是小两口,最少也能分得三百亩土地。
一亩地产一石土豆,总产量也有三百石之多,前五年还好不需要上税。
三百石就是五千多市斤,这还不够两口子吃,那真是一对猪夫妻了……
根据外海各地的汇总,土豆亩产至少在两石以上。
三百亩的产量就是万斤之多,那就足以养活两口,连带生娃所需了。
凡是移珉之人,头一年由朝廷发粮,同时还会发放生活用品,自己背个包裹就可以过去定居。
某皇帝也不会一味展示自己的强硬手段,还是会软硬兼施的。
每个省都有率先移珉的模范府县,朝廷每年都会派前迁过去且表现优异的百姓回来做宣传。
有照片与电影为证,加上绘声绘色的说辞,自然具有极大的诱惑力。
毕竟天下还是穷人占大多数,想过上地主般的好日子是所有穷人的一致愿望。
去海外当地主???
在本土田租高居不下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农户选择了这条不归路。
搬过去倒不是会死,只不过可能有生之年都不会返回故土了。
可是随着报纸上说,皇帝在北地大力建设新都城。
未来可能也要搬过去居住,百姓们的抵触心理就大为减弱了。
或许皇帝就把新都当成避暑之地,可毕竟也会过去住一个夏天。
既然皇帝都会去北都,而且前番报纸上也说皇帝亲自过去视察了城市建设情况。
那么自己带着家人过去,也就可以放心一些了。
最简单的想法就是,只要昊菁皇帝去住的地方,条件应该不会太差……
是啊!
某皇帝是不会去开荒打野的,还是由百姓们亲历亲为啊!
光是北地、南地还是东地,都欢迎百姓过去定居。
尤其是地广人稀的东地的东海岸地区,大明百姓过去当地主也行,当农场主也行,当渔船船主也可以。
获得了来自二皇子的内部消息,最先过去定居之人,甚至可以一个银币都不掏,就堂而皇之地拥有了一栋荷兰人留下的小洋楼。
新阿姆斯特丹已经更名为“纽要城”,即“枢纽要地”之意,过去定居的几乎都是抱二皇子朱祥圳大腿的家伙。
该城的城建状况在整个东海岸最为完善,在整个东部地区也仅次于查理二世时期的新伦敦城(亚特兰大)。
新伦敦城那边的气候比纽要好得多,可惜当初黄廷与郑成功率部围攻该城时,可是弄死了不少蛮夷。
而纽要城当初是荷兰人完好交给郑成功的,没遭到任何程度的破坏,在郑军仔细搜寻之后,并未在城内发现尸体。
故而这里便成了次选的移珉定居之地,也是整个东部的首选之地,东地的首选则是全年入夏的长滩。
长滩本来是座军事要塞,后来随着移珉的增多,逐渐发展成整个东地最为宜居的城市了……
月老孟小满最近遭遇了人生头等大事来自西王母的催婚。西王母见到整日向着死去的月老,她很担心自己的干女儿会成为一个情痴,所以才会催婚孟小满。想她当了数千年月老,有朝一日也会开始为自己的人生大事开始打起了算盘。盘算来盘算去,孟小满将目光放在了自己那仙龄才堪堪一百年的小徒弟祁溪身上。...
南无思居然穿书了,谁能告诉她穿成无敌丑女怎么办?幸好她也有金手指,是个成长变美系统。肤白貌美大长腿,想要啥就有啥。系统商城开启,华服首饰化妆品,应有尽有。渣男太子还想娶她,呸,她才不嫁。自家有权有势,自己还变美了,想要啥男人没有。谁知道捡了个瞎眼王爷。王爷思思你是不是也嫌弃本王是个瞎子?南无思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哦。...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上辈子,姜言笙误会祁西野在外面有女人,跟他离心闹了半辈子。直到这个男人,跟她殉情在火海,她才懂得自己究竟有多爱他。重生回到一切悲剧还没发生之前。救下差点被人害死的孩子和父母。发誓找那些伤害过他们一家的人报仇雪恨。意外开启玉佩空间,也收获了一双捡漏的眼睛。破鼻烟壶,居然是上等翡翠。布满油垢的插屏,竟是金丝楠木打造的。丢在垃圾堆里的废料,开出价值千万的玻璃种帝王绿翡翠。一次次捡漏成功,一次次打脸爽翻,也在一次次跟祁西野深入交流后,了解到他比她想的更爱自己,自己比她想的更离不开他。情不知所起,一往而终。祁西野用长情的陪伴,跟她告白,自己的爱有多深,情有多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军婚三宝后,我在九零靠捡漏赢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夜黑风高,吾俯案疾书。有诗为证,曰一蓑烟雨,点江南。一点流光,终虚幻。一抹情深倏然,杀气迎面而至,吾躲闪不及。哎呀滚,少在那儿文邹邹,简介呢?什么时候交?那个那个,咱能不能先把刀放了,有话好好说?吾小心的将刀锋推开了些许,内心惶惶。屁话,要么交简介。要么,我宰了你?吾肝胆欲裂少侠饶命,借宝刀一用。干嘛?我自横颈成一快,留取简介待后来。哐啷咳,救命,我不要简介了吾提刀冷哼,斜睨眼前之人。呵呵呵,想的美。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