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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开元二十八年,公元740年。
按小陈的计划,这应该是他当上“宰相”后的第二年。
襄阳城外,汉水东岸涧南园。
抬眼只见简陋的房舍,四周林木茂盛,田野广阔,完全听不到城市中的车马声喧,与大唐繁华的两京长安洛阳相比,完全是两个世界。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一阵慵懒的吟诵声传来,只见清澈的北涧溪流边,一根钓竿垂在水面上——钓竿的那一头却没有握在人的手上,“钓鱼者”躺在岸边翘着腿,草帽盖在脸上,一副悠闲的样子。
身边坐着的高大魁梧的黑少年,听他吟诗的声音,脸上露出喜色:“四年了!四年了!二公子你终于重新作诗了!——记下来,我来找纸和笔记下来!”
“记个毛线啊!”13岁的陈成郁闷道:“这又不是我写的!是李白大大写给孟老师的!”
四年前李白路过襄阳,当然要来会晤一下他的老朋友孟浩然,便写下了这首诗赠给他,李白觉得孟老哥摒弃官职,悠然归隐,月中醉酒,流连山水——非常潇洒高雅,所以很崇拜他。
嗯,李白也有崇拜的人。
“啊?又是别人的诗吗?”江森满脸的失望,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以“神童”“文曲星下凡”出名的二公子,甚至还得到皇帝陛下的欣赏与喜爱,忽然一夜间就不再写诗了。
不仅如此,还要来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既没有洛阳千秋节时的狂欢之夜,也没有长安上元节时的满城花灯——啥好玩的东西都没有!
皮肤有点黑的江森还时不时被乡下人当成是“妖怪”,等清楚这是个“人”之后,又会感叹“这娃儿怎么像是从炭坑刨出来的!真可怜!”
“二公子啊,咱们什么时候能回长安洛阳啊!”江森叹气道,乡下的日子他实在是住够了。
自小与唐人不同的江森面对别人异常的目光,难免有些自卑,乡下甚至有农民组团来看他是不是真的像传说中那么黑的,在洛阳、长安就这点好,什么品种的外国人都有,大家见怪不怪。
“只要能回洛阳,什么都好!可像二公子这样整日无所事事,不事生产,有时候生活都很窘迫——回洛阳又能干什么呢?”
“所以,一定要督促他读书!作诗!考科举!回到圣人的身边去!这样才能一直留在大城市!”江森对于前程、命运认识得非常清楚,可二公子压根不听他的啊!
“读书?读个屁!”
“写诗?写个毛!”
“闹!太!套!”
江森:“……”
“咳咳,二公子——郡主娘娘的鸽子,今天收到了。”说“鸽子”的时候,江森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二公子别的事情越来越颓废也就算了,如今竟然也开始吃素,江森我可还在长身体呢!
嘴里别淡出鸟来了!
“哦?”陈成懒洋洋地推开盖在脸上的草帽,却没有接过江森递来的字条的意思:“那个,你可不要打鸽子的主意啊!你要把它吃了,咱一辈子都别想回洛阳了!”
江森:“……”
叹口气,看二公子兴趣缺缺的样子,只能自己打开纸条,帮他念——
不出意外,这是“歧王诗榜”的最新一期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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