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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山雁轻倚着扶手,冷艳的凤眸低垂,带着不动如山的威慑:“兰姐儿一个孩子还是太孤单了,应该多几个妹妹跟她作伴才好。”
“是。”白茶立刻会意过来。
不多久,沈庆云在一次外出中,发现了一个卖身葬母的男子。
男子名叫怜依,身形纤瘦羸弱,衣裳也单薄,但肌肤白皙细腻,五官虽不是顶级大
=请。收。藏[零零文学城]00文学城努力为你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美人,但却有一双含情脉脉的眼眸,眸中常含泪水,颗颗似珍珠般滑落,我见犹怜。
那双颦颦的眉眼,朝沈庆云一望,就立刻击中了她的心脏。
沈庆云家里只有一个泼辣刁钻的阮青鱼,何时见过这样菟丝花般的男子,立刻被迷得神魂颠倒,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给了对方,帮对方葬了母亲。
男子感激不尽,表示愿意跟随沈庆云,为她做牛做马报答她。
沈庆云虽然对怜依心动,但好歹读过书,自诩淑女,绝不做乘人之危的事情。
于是她跟怜依坦言,自己家里已经有夫郎孩子,而且为了帮他已经耗尽了钱财,跟着她也没有出路。
谁知怜依一听,更加感动,表示自己比起钱财,更加倾慕沈庆云高贵的人品,哪怕往后食不果腹,都愿意跟谁沈庆云绝无怨言。
这样贤惠识大体的做派,立刻跟成天在家里抱怨的阮青鱼形成鲜明对比。
沈庆云感觉自己遇到真爱了,不管不顾地将他带回家中。
阮青鱼见到怜依,自然少不了大吵大闹,扯着怜依的头发就打。
怜依被打也不出声,就咬着唇默默忍着,只是眼泪水啪嗒啪嗒地掉,仿佛一朵被风摧雨打的娇花,这样一来,反倒更激起沈庆云的怜惜之情,同时加深了对阮青鱼的厌恶。
她为了保护怜依,直接跟阮青鱼干了起来,整个院子跟杀猪似的嚎叫了一夜,连冷山雁的院子都能听见。
听着悦耳的惨叫声,冷山雁的心情终于好了些,他轻抚着沈黛末留下的琉璃银莲簪,冷白清艳的面容下勾起一抹笑意,流露出惊心动魄的光艳华美。
第114章我,牛逼
沈黛末跟师英在北境边城汇合,由于主要军力都在师英的手里,沈黛末主打一个配合,渐渐地也将师英的打法套路,甚至对军队的管理方式都摸清了。
边境三洲有城池驻守,匈奴人不擅攻城战,所以打起来还算轻松。
只是令沈黛末感到奇怪的是,师英每次都不将这些匈奴赶尽杀绝,反而跟和平竞赛似的点到即止,搞得匈奴时不时就卷土重来,今天来骚扰一下,明天又来骚扰一下,每次都抢点东西就走,也不多逗留,抢到了就回草原。
草原茫茫,像海一样,根本寻不到她们的踪迹。
“是想养寇自重吗?可是被骚扰的都是普通百姓,被抢走的都是她们的粮食牲畜,边境本就苦寒,让她们以后怎么活啊,咳!”沈黛末皱着眉,看着乌美呈上来的汇报,气得轻咳了一声。
一直默默站在一旁,安静地像空气的阿邬,在听到沈黛末的咳嗽声后,才动了起来。
他从箱笼里拿出一条玄狐毯子,动作轻柔地披在沈黛末的肩上,嗓音低沉粗哑:“娘子,北境昼夜寒冷,小心着凉。”
“多谢。”沈黛末笑着对他说,通体玄黑的他玄狐皮不仅轻柔顺滑,光亮如洗,披在身上更是保暖。
沈黛末起初还觉得背后凉飕飕的,一披上毯子便立马不觉得冷了。
“这是从家里带来的?”她问道。
阿邬点了点头,说:“郎君听说北境天气多变,担心你又像之前那样发起高热,因此特意去皮料店买了好好几l匹料子缝制在一起。”
“怪不得我看这针脚这么熟悉……他有心了。”沈黛末指尖轻抚着皮料连接处的针线,语气十分温柔,仿佛在透过它看冷山雁。
阿邬浓密的眼睫微微一颤,羡慕地望向被沈黛末指尖抚摸的玄狐毯子。
只要和郎君相关的,就算是一条毯子都能被娘子这样温柔地对待,阿邬羡慕冷山雁的同时,再次为自己的容貌自惭形秽。
若是自己像郎君一样漂亮就好了。
阿邬自卑地低下头,一旁灯台里跳跃的火焰将他立体深邃的面容映在帐篷上,刀削斧凿宛若雕塑,因为混血的原因,他的睫毛不像大多数大姚国人,他的上下睫毛都纤长又浓密,眼尾自然色素沉淀,仿佛浑然天成的眼线,包裹着一双蜜琥珀般干净的眼睛。
但很快阿邬就将眼底的自卑和羡慕统统隐去,他默默给快要燃尽的油灯添上一根灯芯,让灯火烧得更亮一些,好让沈黛末看军报的时候,不那么费眼睛。
然后又默默无声地走出营帐,又打了一盆热水,准备给沈黛末洗脚。
但他刚捧起沈黛末的脚,就被沈黛末缩了回来。
她放下折子,对阿邬说道:“我不是跟你说过,不用你服侍我洗脚这种事吗,我自己来就好。”
“……是。”阿邬失望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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