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自从那日他哭着哀求沈黛末之后,沈黛末就同意不再给他义弟的名分,但同时也向属下们澄清了他并非她的随军夫。
阿邬求仁得仁,真的成为了沈黛末身边一个说不清道不明,毫无名分可言的男子。
军营来往都是女人,有些女人会因为他无名无分,而对他露出鄙夷的神色;但也有女人正因为他无名无分,却还能跟在沈黛末身边服侍,私下猜测他和沈黛末关系匪浅,因而对他稍有礼遇。
但不管是鄙夷的还是暧昧的,阿邬都照单全收。
因为这一刻,他是以一个未婚男人的身份,待在沈黛末的身边,哪怕被军营里所有女人瞧不起,以后有人想起他时,哪怕他丑陋、卑劣、低贱,都不会忘记,他曾经在军队里跟过沈黛末。
而不是以一个义弟身份,看似体面,却压抑着他最深切的渴望,毫无指望的活着。
他就站在不远处,看着沈黛末自己脱下鞋袜,泡完脚,然后脱下衣裳准备就寝。
这时,阿邬才再次主动上前,接过她脱下来的衣裳。
军旅生活劳累,沈黛末倒头就睡,因此并没有看见阿邬正在做什么。
他抱着沈黛末的衣裳,正要搭在一旁的架子上,忽然发现沈黛末的白色外裳上诱两道一指长的划痕,像是无意间划破什么尖锐物品割的。
阿邬心中一紧,赶紧去翻沈黛末脱下来的中衣,发现中衣的地方完好无损。
看来没有伤到沈黛末的皮肤。
阿邬暗暗松了一口气,手指看着衣服上的划痕,脑子里忽然冒出刚才沈黛末温柔地拂过玄狐毯子的画面。
他心神一晃,坐在沈黛末的软榻下,从针线盒里拿出拿出针线,借着床头昏暗的灯光,小心翼翼地缝起了沈黛末的衣裳,恨不得每一针每一线都将自己的心意缝入其中。
这样当沈黛末再次穿上它的时候,他难言的情愫也会柔软服帖在贴着她的身体,去往任何地方。
夜晚静谧,针线无声,他和沈黛末浅浅的呼吸此起彼伏,仿佛是情人间最暧昧的低语。
阿邬一针一线都落得极慢,十分流连这个时刻,这一刻没有人会来打扰他们,这一刻他可以完全放下他藏在心底永远无法抹去的自卑,像一个普通的男人那样,为他心仪的女子默默付出。
终于,阿邬将衣服上的划痕缝好,展开在灯火下仔细地查看有没有遗漏的针脚。
其实他的针线活并不比冷山雁差,他从小就要带弟弟妹妹,小孩子
=请。收。藏[零零文学城]00文学城努力为你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喜欢撒泼打滚,衣裳是最容易坏的,阿邬经常给他们缝衣裳。
起初阿邬自己都是个半大的孩子,经常因为缝不好弟弟妹妹的衣裳就会被父亲抄起棍子打骂,时间一长,他的技艺就在一棍子一棍子的打骂中熟练了起来,针脚严密又紧实,甚至如果不仔细看的话,都发现不了那里曾经破损过,又被人缝好了。
阿邬小心地收针,将衣裳整齐地叠好放在沈黛末的枕边,看着沈黛末沉睡的面容,半张脸都隐没在黑暗中,他忍不住趴在床边,盯着她出神地看了很久。
娘子第二天醒了,发现自己替她缝好了衣裳,会夸他吗?会夸他比郎君做的好吗?
阿邬天真地做起了美梦,嘴角都不自觉的勾了起来。
“醒醒、醒醒、阿邬。”
阿邬仿佛感觉到有人在摇自己,沈黛末的声音在他的耳畔响起。
原本有些迷糊的脑子顿时清醒过来,阿邬猛然睁开眼抬起头。
天光已经大亮,沈黛末正坐在床边看他,披散的长发垂落,她的手放在他的肩膀上,轻轻地摇着他的身子。“阿邬,你怎么睡在这儿啊。”沈黛末望着他。
阿邬看了看周围,突然意识到自己昨晚竟然就趴在沈黛末的旁边睡着了,顿时脸羞得通红,好在他天生小麦色的肤色,即使脸红也不容易看出来。
“对不起娘子,我昨晚……昨晚不知道怎么睡着了,啊——”阿邬本能地想站起来后退到角落里,但在床榻边跪了一晚上,腿脚已经麻木,突然间站起来,腿脚不听使唤地往前倒,眼看就要倒向床上。
“小心。”沈黛末扶住了他,让他坐在床上,自己则抄起枕边的衣裳,飞快地下了床。
“你先坐一会儿,等腿麻了再起身吧,我去巡视了。”
沈黛末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不等阿邬说话,掀开帘子就走了出去。
或许,他不应该将针线做得那样好的,这样娘子就发现不了了,就向她永远不知道他的心事一样。
阿邬垂头丧气地坐在床榻边,神色黯然无比。
“将军!”
就在沈黛末掀帘离开的时候,乌美兴冲冲地向她跑来,看见沈黛末衣领明显不平整,长发也为绾起,明显刚起床的样子。
而帐篷掀起的帘子一角,乌美看见阿邬正坐在沈黛末的床上。
乌美:!!!
身体不舒服?扎扎针就好!还有谁不舒服?你!脑袋屁股一起疼?这个好解决,我揍你一顿就好!文能救人安天下,武能打人定乾坤。来看林箫如何玩转花都,坐拥天下!...
袁木野意外穿越到一个百鬼夜行的世界,这里有红衣女鬼索命,落水鬼找替死鬼重重危险叠加之下,袁木野意外开启系统,重启人生。...
未来,至白七日之后,人类觉醒真气。侠客魔道横空出世,正邪冲突,日渐焦灼。八字至阴,亡神入命,有此命格者必为一代魔头。少年命途多舛,际遇诡谲,难入侠道。不成侠,不为恶,不怨天尤人,不自甘沉沦。前方孤绝曲折,少年早早上路...
唐莫寒说你要懂分寸。所以,苏墨墨很有分寸的滚到了大洋彼岸。她以为再也不会有瓜葛。男人却跑来砸了她的订婚宴,强势的把她抢回家,唐太太的位子给你,想要什么都给你,嫁给我。说好的再不相见,却变成了宠妻上天。...
从下水道里挖出的法宝,开始了逆天的修行这本书很多人还有印象吗?...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